郑州高新区2017年 建成创新型科技园区
郑州高新区2017年
建成创新型科技园区
到2017年,省级以上高新区达到30家左右,高新技术企业达到1000家左右。记者获悉,省政府办公厅昨日出台《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重点工作分工方案》,提出将把我省高新区建设成为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的核心区、体制机制创新先行区、高端创新创业人才集聚区、现代化新城区、创新驱动科学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
省级以上高新区
2017年达30家左右
《方案》作出部署,到2017年,省级以上高新区达到30家左右,构建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核心载体;高新区主要经济指标的年均增长速度达到18%以上;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全省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的比重达到50%,主导产业集聚度达到80%以上;高新技术企业达到1000家左右。
提升自主创新能力
加快新兴产业发展
大力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方案》提出,将鼓励和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高新区企业研发投入占产品销售收入比例要达到3%以上。
省政府表示,将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成为我省高新区的主导产业,每个高新区将选择一个以上创新型产业集群为发展重点,突出区域发展优势,加快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生物、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
根据安排,到2017年,郑州、洛阳高新区将全面实现创新型科技园区建设目标,进入国家高新区先进行列;安阳、南阳、新乡等国家级高新区要积极建设成为创新型特色园区。
赋予高新区省辖市级
经济行政管理权限
值得关注的是,为构建更加科学高效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省政府明确提出,高新区所在省辖市政府要依法赋予高新区省辖市级经济管理权限和相关的行政管理权限;对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赋予的专属经济和行政管理权限,要统筹协调建立有关职能部门统一办理、联合办理或集中办理的工作平台与机制。鼓励高新区在管理模式上先行先试,建立有利于高新区发展的科学高效的新型管理体制。
积极创新发展模式
推进一区多园建设
在创新发展模式方面,将以异地共建、“托管”等方式积极推进“一区多园”建设,由高新区的管理机构实行统一管理和统一规划。高新区实际控制区内的土地出让收益可根据土地管理权限,由高新区征管和支配,将主要用于高新区基础设施建设。(记者 孙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