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厅局谈:促进农民进城落户
11月4日,作为全国户籍人口第一大省、传统农业大省的河南出台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引发各方热议。户籍制度改革事关亿万百姓福祉,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下一步改革举措如何统筹配套、稳步推进令人关注。为此,本报于今明两天推出“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厅局谈”,邀请省公安厅、省发改委等有关职能部门相关负责人,结合本部门贯彻落实意见情况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进行解读,以飨读者。
省公安厅副厅长陈志中——
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人员“落户”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坚持存量优先,有序引导增量”的原则,又提出要“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的人员进城落户”,该如何理解相关表述?
省公安厅副厅长陈志中认为,这一表述符合我省省情和积极稳妥、规范有序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原则。“我省有2000多万的流动人口常年在外务工,其中有一部分人进城时间较长、就业较为稳定,已基本适应城市生活。”他说,基于此,《意见》特别提出要优先解决进城时间长、就业能力强、适应城镇和市场竞争环境的人员进城落户。比如,要不断提高高校毕业生,技术工人,职业院校、技工院校毕业生等常住人口的城镇落户率,努力吸引各类人才、技术骨干和有贡献人员进城落户。合理设立集体户口,方便符合条件但无个人合法房屋产权的人员进城落户等。
陈志中表示,为解决已经在城镇就业居住但未落户的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在教育、就业、医疗、养老、住房保障等方面的实际困难,《意见》提出了一个过渡性的制度安排,就是建立居住证制度。目前,国务院法制办和公安部正在研究制定《居住证管理办法》,待国家《居住证管理办法》下发后,我省将尽快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 < 12> 全文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