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明年任务:落实三个1亿人城镇化方案

聚焦21世纪经济报道2014-12-16 09:30:20

  组织制定环渤海、

  泛珠等区域合作规划

  在区域发展战略协调上,徐绍史强调,要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新布局,打造发展空间新格局。培育壮大“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等新的经济增长极和支撑带,整合建立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推进形成全国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促进沿线地区互联互通、协调发展。

  徐绍史指出,要实施区域发展总体战略和主体功能区战略,细化实化新形势下西部大开发政策措施,落实支持东北振兴的重大举措,编制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新十年规划,支持东部地区率先转型升级的制度创新。推进国家主体功能区建设试点示范。

  徐绍史提出,要继续支持特殊地区加快发展。组织制定环渤海、泛珠三角等区域合作规划和意见。加快资源枯竭城市转型,推进城区老工业区和独立工矿区搬迁改造。继续推进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扶贫攻坚,研究制定支持革命老区发展建设的指导意见和规划,做好支持新疆、西藏等民族地区发展和对口支援工作。

  徐绍史强调,要统筹推进新型城镇化。深入实施新型城镇化发展规划,落实推进“三个1亿人”城镇化实施方案,抓好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和中小城市综合改革试点,编制城市群规划。

  有国家发改委官员对记者透露,“三个1亿人”城镇化实施方案和城镇化综合试点目前还在进行部门会签,“我们会争取尽快出台”。

  出台水污染、

  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在推进低碳绿色发展方面,徐绍史要求,要加大工作力度,尽快出台加快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着力改善生态环境。

  徐绍史指出,一是严控能源消费总量和消耗强度。坚持节能减排预警调控、按月公布节能目标完成情况晴雨表、对任务完成滞后地区进行商谈等行之有效的做法。对雾霾严重地区和产能过剩行业新上高耗能项目,实行煤炭减量或等量替代。实施园区循环化改造、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县)建设、城市矿产等示范工程。

  二是强化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深入落实“大气十条”,推动出台水污染、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开展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试点。抓好生态补偿示范区、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大力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继续实施重点生态建设和治理工程。

  三是做好应对气候变化工作。贯彻落实“十二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建立碳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放权交易制度,加快推进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开展低碳发展试点示范。建设性参加联合国气候变化巴黎会议。

  记者获悉,目前《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已经上报国务院,而《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还在由环保部、国土部和农业部等部委联合编制当中。

  起草“十三五”规划《纲要》

  在“十三五”规划编制方面,徐绍史强调,要在全面评估“十二五”规划实施情况的基础上,研究形成“十三五”规划《纲要》框架草案,重点做好四方面工作:

  一是深化重大问题研究。深入谋划“十三五”时期的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大政策,努力把规划做实。

  二是科学设置目标指标。结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在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创新驱动、资源环境、民生改善等方面,合理设置目标指标体系。各地要因地制宜,科学确定目标。

  三是加强规划衔接协调。下位规划要主动与上位规划衔接,同位规划要与相关领域、地区规划衔接,使各类规划成为相互联系、相互衔接的有机整体。

  四是强化规划工作创新。加强上下联动、部门互动,坚持开门编规划,使规划编制成为汇集智慧、凝聚共识的过程。

  发改委近期在系统内部印发的《关于“十三五”市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改革创新的指导意见》中特别强调,要合理确定规划目标,进一步强化公共服务、社会管理、资源环境等方面的目标和指标,特别是要突出就业增加、收入提高与经济增长同步等民生改善方面的目标和指标。要贯彻落实国家战略部署和省级规划任务要求,将政府必须完成的一些任务作为约束性指标,将由市场起决定性作用的任务作为预期性指标;同时,要合理确定经济增长速度和规模,避免层层加码,盲目攀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