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条例铺路房产税

聚焦第一财经日报2014-12-23 10:47:43

  “看来买房不再适合进行资产投资了!”郑伟杰(化名)对《第一财经日报》记者感叹道,“不动产登记条例出台,房产税也可以预期出台,多余的房屋可能还要背负更多的税负。”郑伟杰是深圳的一名个人投资者,在过去10年进行了许多不动产投资,但从现在看来,未来投资安排需要变化。

  12月22日,中国政府网全文发布由国务院签署通过的《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将从2015年3月1日起施行。条例明确规定,建立统一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各级不动产登记机构登记的信息应当纳入统一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国家、省、市、县四级登记信息可以实时共享,国土资源、公安、民政、财政、税务、工商、金融、审计、统计等部门应当加强不动产登记有关信息互通共享;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依法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提供等。

  “不动产登记条例的出台落地是未来房产税实施的根本。通过我们的测算,将大概抑制包括投机、投资和改善类约10%的购房需求。”新城控股高级副总裁欧阳捷向记者表示。

  被挤出的需求

  市场普遍认为,不动产登记将会导致新一轮的投资客集中抛售房产,高端二手房供应量有望增加,进一步打压房地产热特别是二手房价格。Wind统计显示,22日中国资本市场房地产板块重挫约3%,其中18只股票跌停,整个板块仅14只个股上涨。

  “无论是地方政府还是开发商,该政策短期内肯定是利空的,这将影响到市场的成交心理,大家肯定还是倾向少买房。”欧阳捷告诉记者。

  世邦魏理仕华东区研究部资深董事谢晨对记者表示,短期利空更多是心理层面,不动产登记从施行到落地还需要3~4年,对市场真实影响并没有那么大的作用。

  “今天(22日)出现的房地产板块股价下跌,不全是政策因素,还有之前资本市场不断的资金进入,在利空因素出台下导致的合理抛售。”谢晨认为。

  “国家出台一系列政策的背后更多的是整个行业回复市场化运行,减少行政化操作。”住建部政策研究中心主任秦虹曾向记者表示。

  房产税可期

  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税收研究室主任张斌告诉记者,不动产登记条例有利于房地产税开征,提供了很好的技术支撑。“房地产税开征首先要知道房子是谁的,房子在哪里等基本信息,而不动产登记制度就提供了这些方面的基本信息。”

  华夏新供给经济学研究院院长贾康曾表示,全国不动产信息联网客观上将成为未来合理设计房地产税制的决策支持和实施征管的运行保障条件。如果未来房地产税征收需要依据个人拥有住房多少,那不动产登记全国联网将必不可少。

  事实上,在2013年全国实现北上广深等40个重点城市的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和联网后,住房信息联网工程将扩展到500个城市,但计划进展缓慢,而将于明年3月施行的条例将推动这一进程。

  张斌认为,房地产税本质上是地方政府收益税,地方政府为了给当地居民提供公共服务,需要筹集资金,而房屋是不可以流动的,辖区界定清晰,是不可流动的税基,所以房地产税为地方税种。不过,现在大家都把房地产税赋予收入分配调节、房价调节功能,但未来房地产税具体如何开征,还有待观察。

  贾康曾预测,明年房地产税立法工作将有实质性进展,如果2016年能够完成立法,2017年将正式依法全面实施。

  市场化手段的调控

  “这个政策长期看对于整个行业是有利的,通过现在大数据互联网技术,完善行业信息分享机制,解决行业信息不对称问题,充分进行自由竞争,可以使得未来对于整个行业有一个合理预期,而不是暴涨暴跌。”谢晨告诉记者,“此外,通过平台搭建对于未来落实房产税将有更多积极作用,税收的改革将使得这个行业进一步走向成熟,消除非理性投资需求。”

  记者注意到,自今年3月“不动产登记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第一次会议”召开,不动产登记一直是一个热门话题,更有媒体爆料多地出现房屋抛售现象。事实上,自2011年上海、重庆试点房产税过后,税收效果已经开始得到逐渐检验并可以逐渐完善。

  “通过这样一个登记落实,可以对住房结构进行公开,市场可以自发发现哪一类住房没有得到满足并进行开发;此外,利于政府和房企了解市场存量布局情况,对于不足的地区开发商可以找到合适机会进入,对于过剩地区政府可以加强调控;最重要的是,将全面明晰产权问题,产权是市场的基础,只有拥有了明晰的产权才利于市场的正常交易。”欧阳捷向记者表示对于政策落地的期待。

  欧阳捷预测,作为房企,未来可能会根据政策税收影响改变一些开发策略,比如开发一些适合两口之家居住的更小的户型和一些适合四口之家居住的更大的户型,满足居住的同时也节约税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