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万户以上居住区须单独配建中学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将作为高中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
“严格执行《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加强城镇新建住宅区教育设施配套建设。10000户以上的居住区,必须单独配建中学;3000户以上5000户以下的小区,必须配建小学。”日前,惠州市出台《推进义务教育均衡优质标准化发展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在推进义务教育均衡优质标准化发展方面有了更为具体的工作要求。
《方案》提出,到2015年,惠州高水平、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义务教育学校的办学条件和教学质量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县域内学校之间差距明显缩小,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95%以上;学生全面发展,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学生比例达95%以上。到2016年,惠州全市7个县、区实现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关键词
1
标准化建设
区域教育用地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改变用途
以往,教育用地被更改作其他用途的事情时有发生。今后,要在哪里建学校、建设什么规模的学校,都有了标准。《方案》中提出,惠州将制订并实施市中心区和县(区)教育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规划。
《方案》明确,要根据常住人口发展情况与区域功能规划情况,超前预留教育用地。区域教育用地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改变用途。将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列入本级规划委员会成员单位,凡涉及功能区域控制性规划会议,安排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参加。
严格执行《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加强城镇新建住宅区教育设施配套建设。10000户以上的居住区,必须单独配建中学;3000户以上5000户以下的小区,必须配建小学。
教育配套设施建设应纳入控制性详细规划。居住区、小区用地“招拍挂”时应同时公布教育设施配套规划条件。规划要求配套建设教育设施的住宅项目,教育配套设施应与项目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竣工验收,验收后无偿移交当地县级政府,县级政府应及时接收并将其办成公办学校。
在办学规模上,《方案》要求,完全小学和初中原则上不超过36个班,九年制学校原则上不超过54个班。
为了让教育资源分布更为合理,惠州将制定并实施中小学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方案》中要求各县、区迅速对区域内教育资源现状及需求进行调研测算,根据人口分布及区域发展趋势,既立足标准化,又坚持适当超前规划原则估算学位需求量,整合现有教育资源,改扩建和新建一批学校。到2015年,惠州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新生班额普遍达到国家标准。
在新建学校的同时,按照省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建设的统一标准,摸清现有每所学校(含已验收的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的情况,逐校建立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台账。对不达标学校按照“一校一案”提出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间表,确保所有学校于2015年前全部达标。
在学校安保方面,2015年3月前,全部学校按照校园安防建设标准配置足够合格的保安员,装备符合规定数量的安防器材,安装重点区域全覆盖的视频监控系统,加强学校综治维稳工作站建设和“人防、物防、技防”安保工程建设。
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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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工程
探索建立不合格专任教师转岗(退出)机制
惠州在缩小义务教育均衡差距上,学校达到标准化建设是基础,优化学校软件设施是重要抓手。
改善软件设施重点在师资的优化上。首先是严格把握教师准入门槛,严格执行教师招聘过程“三公开”,防止不合格教师进入教师队伍。《方案》中提出,探索建立不合格专任教师转岗(退出)机制。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制定关于不合格专任教师转岗(退出)意见。
同时,惠州要求及时补齐配足学校紧缺学科教师。在上级核定事业编制总额内,编制安排要向偏远地区及农村学校、城镇薄弱学校倾斜,新补充教师应优先满足农村学校紧缺学科需要。2015年3月30日前摸清现状,提出解决的措施办法,同年7月前结合年度教师招聘一次性补齐。
另外,促进教师交流,达到优化效果。惠州建立健全县域内校长教师刚性流动制度。重点推进城乡学校间、优质学校和薄弱学校间的校长教师交流,交流对象主要为骨干教师和优秀管理人员。中小学教师在评聘高级职称时要有一年以上在农村或薄弱学校任教经历。完善教师“县管校用”、“镇管校用”措施,实现教师由“学校人”向“学区人”、“系统人”转变,实现县域内校长教师交流的制度化、常态化,实现县域内校长教师资源均衡配置。
以往,惠州要求全面实施中小学“阳光招生”,在《方案》中,再次重申严禁义务教育学校考试招生。公办义务教育学校跨地段招生比例不得超过招生总数的10%。严禁将“奥数”等各类学科竞赛、特长评级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挂钩。
切实为学生减负。学校不得为升学应考而加快教学进度或提高教学难度,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形式违规组织学生在法定节假日、寒暑假、周六日集体补课或统一组织自习,不得以任何名义举办或与社会机构合办(含租借场地)面向中小学生的各种辅导班。
同时,坚持每学年对学生进行一次《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时间,确保小学一年级至初中二年级每周安排1课时少先队活动。
《方案》中提出,把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从2015年起,普通高中招生录取要有综合素质评价的衡量。
关键词
3
教育帮扶
实行大学区名校托管模式
为了进一步缩小各个学校之间的差距,《方案》提出,对地理位置相邻、招生“冷热”不均的2所以上学校,或校园校舍达不到标准化条件的学校,实施名校对弱校的兼并,被兼并的学校作为分校。
同时,加强中心校对面上小学(含教学点)的管理。《方案》进一步明确中心校对面上小学的管理职能,建立中心校对面上小学统一管理体制,充分发挥中心校“四中心”(行政管理中心、教育教学管理示范中心、教师培训中心、教育教学科研中心)作用,实施对面上小学人、财、物和各项工作“一盘棋”的统一管理和运作,切实提高面上小学办学水平。
对于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撤并,《方案》提出从严控制的要求。“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及其教学点的设置、调整,应充分听取学生家长及有关方面的意见。要从严控制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撤并,规范学校撤并程序和行为。”
在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上学问题上,落实《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对达不到规定条件而在民办学校就读的随迁子女,实行电子教育券制度,以减轻异地务工人员经济负担。对入读公办学校的随迁子女,按照学校在校生数量核拨公用经费补助资金和免课本费补助资金。
在资金补助上,惠州将逐步提高城乡免费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补助标准。2015年达到小学每生每学年1150元、初中每生每学年1950元的水平。对在校生规模不足100人的农村小学和教学点,要按100人核定公用经费补助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