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部委发文进一步便捷公积金提取
公积金提取的便捷程度将进一步改善。住建部、财政部、央行昨日发文通知职工连续足额缴存满三个月没有自有房屋就可以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
租房提取不再需要租金发票和税票
根据通知新的政策主要有三点第一是职工连续足额缴存满三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房的可提取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第二租住公租房可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第三租住商品房各地根据当地租金水平和住房面积确定提取额度。另外便捷之处在于不再需要租金发票和税票。
业内人士称政策调整并无太大实际意义
对于这一政策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认为这一政策调整并无太大实际意义。第一在很多城市公积金贷款的条件是要看缴存余额的这种情况下如果租房提取了后续再贷款时将影响贷款额。
第二这一政策并没有明确可以提取的额度是不是可以全部提取只明确了可以根据当地租金水平提取。以北京为例目前租房提取公积金只能3个月提取一次而且提取的限额是只能是自己和单位缴存的3个月总和。
第三公积金作为一个职工互助基金更大的意义和影响应该发挥在购房上租房的放宽的确是对无力购房或者没有必要购房群体的一次利好但这种政策放宽对市场基本没有影响。
目前北京公积金中心仍然需要住建部文件传达后具体根据北京的实际情况来落实。
公积金需“先消费后提取”
根据以前北京的规定住房公积金可以用于购买、翻修大建房屋外还可以提取出来用于支付房租。提醒租房者公积金的使用原则是“先消费后提取”也就是说公积金账户的余额是不可以直接支付房租的需要在租房后才可以办理提取手续。
但在国内其他一些城市公积金提取范围过于狭窄部分城市明文规定的“租房可以提取”实际操作起来是一纸空文。多年来公众对于公积金“提取难”的呼声从没有断过。公积金“交钱容易取钱难”这是不少公众反映的一个共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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