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解读:租房可提取公积金 郑州暂未接到文件通知

聚焦地产中国网2015-01-29 00:00:00

2015年1月28日,住建部、财政部、央行联合发文,宣布放宽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条件,今后无房职工,只要连续缴存公积金满3个月,无需租金发票、税票也可以支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且以租房名义提取公积金,不影响其贷款。

租房提取公积金几大亮点:

1.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满3个月

职工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房,可提取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2. 租公租房也可以提取

租住公租房,可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租住商品房,各地根据当地租金水平和住房面积确定提取额度。

3. 不需要发票和税票

此前租房者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一般需准备房屋租赁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房租完税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但事实上,很少有房东提供租房完税发票,导致租房提取公积金可操作性大打折扣,此次的便捷之处在于不再需要租金发票和税票。

4. 提取额度依当地租金水平和租住住房面积而定

租住商品住房的需提供本人及配偶名下无房产的证明,由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根据当地市场租金水平和租住住房面积,确定租房提取额度。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需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和租金缴纳证明,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 < 12> 全文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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