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解读:三环内学区房可继续持有 不要盲目跟风抛售

聚焦地产中国网2015-03-04 00:00:00

郑州房产——地产中国郑州频道

不动产登记在“多产业”人群里持续热议。河南不动产登记工作有何新进展?一旦房产税来袭,哪些房子可以继续持有?

最新进展

省不动产登记局

最快于3月中旬成立

 “不出意外的话,会在3月中下旬正式挂牌成立。”2月28日上午,河南省国土资源厅不动产登记相关负责人告诉河南商报记者。

该负责人介绍,河南省最早在2014年年初就开始讨论不动产登记的相关工作安排。在河南省不动产登记局正式挂牌成立、相关职能机构职责确认完成后,将会在农村和城市同时开展不动产登记工作。而此前,房产登记相关手续办理仍按现有程序执行。

河南省国土资源厅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按照国土部的计划,2017年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将实现全国联网。

房产税可能会咋收,看看试点案例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税的指导意见》,其中提出2015年将推动房地产税等相关税收立法。

在不动产登记开始推进后,“未来房产税会咋收?”成为不少读者来电咨询的焦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我国对个人所有的非营业用房产一直免收房产税。2011年1月27日,选择在重庆和上海进行房产税试点,迈出了向个人房产征税第一步。

上海版房产税征税对象主要为“增量房”,本地居民新购二套及以上住房、外地居民新购住房。税费按照房屋交易总价的70%计收,税率在0.4%~0.6%,人均面积60平方米以内免税。

重庆房产税的征税对象主要为存量独栋别墅、新购高档住宅(单价达到两年主城区平均房价两倍的)以及外地人新购第二套(含第二套)以上的普通住房,税率为交易总价0.5%~1.2%的累进税率。别墅按每户180平方米以内、新购高档住宅按每户100平方米两个标准免税。 < 12> 全文浏览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