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对短命建筑应建立严苛监督问责制度

聚焦新疆日报2015-03-12 14:34:05

  “花毕生积蓄买一套有70年产权的房子却只能住30多年。目前,我国建筑在‘幼年’或‘青壮年’即‘早逝’的短命现象突出,严重影响百姓的幸福感。”全国政协委员、民建宁夏区委会主委孙贵宝呼吁,以严苛的监督问责制度遏制建筑“短命”。

  孙贵宝说,短寿命与资源高消耗并存,已成为我国建筑产业的一大通病。中国是全世界每年新增建筑量最大的国家,每年新建面积在20亿平方米以上,仅2014年,我国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屋施工面积达726482万平方米,比上年增长9.2%,同时也生产出全球最多的建筑垃圾——每年高达4亿吨,建筑垃圾数量已占到垃圾总量的30%—40%。

  “我国相当多建筑的实际寿命与设计通则的要求有相当大的距离,由于质量问题、建筑使用不当、规划变更频繁、标准制定落后、监管失效等原因,许多建筑未尽‘天年’,便不幸‘夭折’。”孙贵宝说。

  孙贵宝呼吁,应多措并举延长我国建筑物寿命,以“可持续发展”作为定义好建筑的标准。其中,建立严苛的监督和问责机制至关重要。同时,所有建筑工程都应施行终身追责,设计者和建设者要确保建筑在正常使用情况下达到规定的使用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