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或将用途多元化
日前《关于2015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指出“研究提出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修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本次修订或集中在公积金用途多元化降低提取门槛以及公积金投资范围、额度指标细化等。”中投顾问高级研究员郑宇洁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根据现行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住房公积金一是用于发放个人住房贷款二是购买国债三是银行存款。此外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有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的作用。
据记者了解2012年全国住房公积金结余资金平均存款利率约为3.56%仅略高于1年期定期存款利率。职工个人账户平均存款利率2.4%比同期CPI低造成广大未使用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职工蒙受较大利息损失。截至2014年3月份全国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已高达3.2万亿元。
郑宇洁认为伴随金融市场改革以及公积金管理能力的提升未来公积金有望扩大投资范围除了国债外可能投资债券回购、万能保险产品、基金或者股票等。在加强风控完善管理和监管的情况下实现公积金保值增值保护缴存者的基本收益。
亿翰智库上市房企研究部副主任张化东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公积金使用范围的调整在今后城乡统筹的情况下公积金的使用范围或许将扩展到乡村。
方正证券房地产业研究员赵若琼认为出于对治理结构和资金保值增值的考虑对于在住房金融中占据重要地位的公积金中心应改造升级为专业的住房银行当前应在资产盘活和资金运用上找到出路。
值得一提的是目前已有多省出台政策如允许公积金异地贷款、进城务工人员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范围等已被业内视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破冰”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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