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政协常委:公积金收益应还给缴存者

聚焦羊城晚报2015-07-27 09:47:32

  曹志伟认为,该管理委员会没有缴存者的代表,建议增加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同时建议可考虑成立公众咨询监督委员会,监督保障公积金缴存者利益。

  据悉,夏卫兵主任表示,目前的成员是符合法律规定的,至于曹委员的建议可进一步探讨,向上反映。

  建议4

  贴息贷款不公平 侵占多数缴存者利益

  广州正在探索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的政策,即商业银行向购房者提供贷款,住房公积金中心则用收益部分补贴商业贷款和住房公积金贷款之间的利率差。对此,曹志伟表示“不太公平”。

  据统计,目前广州有430万缴存职工,但由于住房公积金使用门槛高,实际享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只有不到40万户,可以说受益于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人是少数。曹志伟认为,如果用全体缴存者的住房公积金或其收益贴息商业贷款,帮助少部分缴存者买房,那用来贴息的这部分钱无法收回,侵占了其他缴存者的利益。

  曹志伟明白,公积金贴息贷款是为了缓解住房公积金贷款供不应求的矛盾,但他认为,与其采取这种不公平的政策,不如减少用于发放购房贷款的总额度,在缴存者账户范围内,优先支持提取本金用于支付购房首期、月供以及租房的三种情况,以确保大部分缴存者都能享受到住房公积金的实惠。

  建议5

  打破强制缴存规定

  让职工能自由选择

  曹志伟还提出, 广州市统计局的公布2013年底广州从业人员759.9万人,而只有约一半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为什么有那么人不愿缴存公积金?

  “因为不是所有的企业单位都能缴存住房公积金,更不是所有的员工都愿意缴存住房公积金。尤其是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员工与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的比例普遍较低,尤其是保安、清洁工、普通操作工等外来工居多的产业链末端企业和服务行业。”曹志伟说,其根本原因就是住房公积金并不能解决他们的住房问题。曹志伟认为,劳动密集型企业员工收入低、流动性大,员工自身不愿意缴存住房公积金。 若强制要求他们缴存公积金,利益受损最大的是员工本人,此外,住房公积金提取难、用途窄、不能异地提取使用,降低了低收入者缴交积极性。

  曹志伟指出,若盲目扩大公积金缴存范围,会使得更多的低收入者成为缴存者,他们承担着义务,却很难享受到住房公积金的福利,住房公积金制度沦为“劫贫济富”的工具;另一方面,用工企业提供员工宿舍的同时还需缴纳住房公积金,承担着双重成本,那么住房公积金实际成为了员工和企业的负担,这严重背离了住房公积金制度设立的初衷。

  因此,他建议尝试打破“强制性”使用货币缴存规定,要么允许职工自由选择是否缴存住房公积金,要么在职工同意的情况下,允许企业以提供实物公积金(即免费或公租房式的宿舍)代替公司应缴存的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