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税立法可降低纳税痛感 调节房市消费
房地产税进入全国人大立法规划的消息,近来颇受社会关注。
持期待态度的群体往往认为:房地产税出炉——多房人士不堪税负而抛售——市场上房子供给增多——房价下降。但事实上,推房地产税,目的不是为了降房价,而且在客观上也起不到压低房价的作用。重庆、上海两地试点房产税4年多,对房价的调控效果影响不大,就是一个例证。那么,该如何认识房地产税呢?
第一,它能降低大多数纳税人的“税收痛苦”。从征税角度来说,税收是一种拔鹅毛的艺术,鹅毛肯定要拔,高水平的表现是:既把鹅毛拔下来,又不让鹅叫唤,或者少叫唤。
税收理论中有这样一个定律:假设宏观税负既定,社会成员总体的税收痛苦程度,与间接税的比重成正比,与直接税的比重成反比。
我国税制结构里直接税比重偏低是突出问题。而房地产税是直接税,开征它有利于降低间接税比重,从而会减轻大多数纳税人的痛苦感,社会税负的归宿也将更加公平合理。
第二,它能发挥抽肥补瘦的功能。税收的一大职能是收入调节进行再分配,也就是抽肥补瘦,故能发挥收入调节的作用。
第三,它有助于房地产市场保持理性的发展方向。房地产税的一大作用就是调节房地产消费的高端需求部分,一来,一部分潜在购房者会调整预期而放弃购买;二来,热衷于追求建造“高大上”小区、瞄准少数高端购房者市场的部分房地产开发商,或会考虑多倾力于中小户型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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