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委联合发文:京津冀严控新增建设用地
近日,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京津冀协同发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5-2020年)》。
《规划》推动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重点保障交通一体化、生态环境保护和产业升级转移3个重点领域率先突破的用地需求。
首先,《规划》划定了减量优化区、存量挖潜区、增量控制区和适度发展区,明确了各区土地利用原则和利用导向。明确规划期内,减量优化区需要通过建设用地“减量瘦身”倒逼城市功能提升,原则上不安排新增建设用地,鼓励将存量建设用地转化为生态用地;存量挖潜区不宜再进行高强度大规模建设,区域建设用地总量基本保持稳定,以存量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调整为主;增量控制区不宜进行大规模开发建设,重点保障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用地,控制区域新增建设用地;适度发展区是承接北京非首都核心功能和京津产业转移的主要区域,应引导人口产业合理集聚,适度增加区域新增建设用地规模。
其次,《规划》以统筹安排耕地保护与生态建设、协同发挥区域农用地功能为重点,推动区域现代农业协同发展。将北京顺义东部等13片集中分布的优质耕地优先划入永久基本农田实行严格保护,推进构建“一带十三区”区域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格局。
最后,《规划》从轨道交通、交通综合枢纽、港口体系等几方面,保障交通一体化发展用地需求;通过开展重要生态功能区退耕还湿、推进重点区域退耕还林还草、引导农业结构调整、推进生态环境整治、强化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等,因地制宜开展生态建设;通过实施差别化用地计划和土地供应管理,严格执行项目准入负面清单等,支持产业升级转移。
此外,《规划》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通过全面提升城市功能、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用地标准、积极引导各类基础设施高效利用,大力提高土地利用效率;通过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盘活农村建设用地、推进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加大存量建设用地挖潜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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