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市“去库存”不只是“把房子卖掉”

聚焦南方日报2016-07-29 09:31:10

  经过一轮2016年的楼市半年盘点,从全国到地方,都在算“库存量”。经常可以看到的是,某市或某区的库存量还有某个月,再确立一个时间节点,比如:去年底,经过对比就可以很容易得出结论,今年上半年“去库存”效果如何。

  从纯数据统计的角度,这样的盘点和测算没有什么问题,最起码是可以客观反映出去化率的。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去库存”就只是“把房子卖掉”这么简单吗?

  在近日的博鳌·21世纪房地产论坛上,全联房地产商会创会会长聂梅生表示,房子卖出去了但是没人住,这只是库存搬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去库存。一样库存商品被卖出去后且被使用,那么才能被称之为去库存。如果被卖出去后没有被使用,只不过换了个仓库继续被搁置起来,等待再次出售的机会,只能算库存的化整为零。

  对于楼市去库存来说,如果仅仅将房子卖出去显然是远远不够的。楼市去库存的核心是要解决房子没人住的问题,而不只是为了降低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库存”。业内观点认为,从企业的负债负担变成个人的不动产贬值,实质上是将企业风险转移成为了社会风险。

  “以人为中心的去库存”和“以房为中心的去库存”,这两者是有本质区别的:以人为中心的去库存,其最终结果是人要住到房子里去的,换言之是要解决房子无人居住的问题;而以房为中心的去库存其目的则是要将房卖出去,解决大量住房积压在开发商手里的问题,也就是聂梅生所说的库存搬家。

  应该看到,房地产这种商品同时具备使用性和投资性,既有自住需求也就会有投资需求。然而,健康的房地产市场,必须首先要考虑的是“使用性”,无论何时,政策层面对自住需求的倾斜都是非常明显而且居于首位的。否则,房子卖出去了,楼盘却成为“鬼城”,投资性房产一直待价而沽被闲置,除了获得一个好看的成交数据以及有可能市场活跃带来的房价上涨,对真正有需求的购房者来说,未必是真正的利好。“去库存”只是把库存搬家去了投资者手里,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库存问题。

  所幸的是,业界对“去库存”的认识正在随着政策的逐步深入而更加深刻。从“分城施策”开始,“去库存”的基调就是越来越精准,有理由相信,接下来的“去库存”道路,还将回归“以人为本”,把库存的房子真正卖到使用者的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