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稳妥发展住房租赁市场

聚焦经济日报2017-09-01 09:44:24

  一方面严控炒房资金流入楼市,封死投资投机性购房的渠道,稳定民众对房地产市场的预期;另一方面要建立健全房屋租赁市场,逐步实现完善租购同权,使广大民众住有所居

  在发达国家,购租并举是住房制度的一种常态。由于我国房地产市场起步较晚,加之在发展进程中多次偏离居住属性,以致供给与需求两侧都长期呈现重购轻租的现象。前些年,由于大量炒房资金的涌入,房价多次不正常暴涨,严重背离价值,房价收入比也越来越高,以致很多人认为“晚买不如早买”。在这样的背景下,住房租赁市场长期“一头沉”,即主要依赖居民出租自有住房,而没有形成规模化专业化企业化的租赁市场。

  2015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以建立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为主要方向,要发展住房租赁市场,鼓励发展以住房租赁为主营业务的专业化企业;2016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进一步明确了“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要使房地产市场实现平稳健康发展,满足更多刚需和改善性需求,必须贯彻落实好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一方面严控炒房资金流入楼市,封死投资投机性购房的渠道,稳定民众对房地产市场的预期;另一方面要建立健全房屋租赁市场,逐步实现完善租购同权,使广大民众住有所居。

  日前,两部门联合印发《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方案》,既体现了两次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也充分切合了各地的实际情况。此次列入第一批试点的城市,大都是一二线城市,相对而言,并不存在大量可以转作租赁用房的商品房库存。《方案》强调,利用集体建设用地,不得占用耕地;要以满足新市民的需求为主;要充分尊重农民集体意愿,自愿实施,自主运作;明确试点内容包括项目审批、建设运营、监测监管和公共服务等。如果试点进展顺利,实现预期目标,则可以增加租赁房屋供应量,平抑租赁及销售市场价格、满足更多刚需,并促进房地产市场长期稳定发展。

  在试点过程当中,确有一些需要把握好的问题。一是严格以存量土地为主,严防占用现有耕地。要坚守耕地红线,防止为了经营造成耕地被占或被置换的既成事实;二是切实广泛征求民意,做好思想工作。集体土地用途需要集体说了算,要防止因缺少透明度和沟通不够,引发干群矛盾;三是加强指导,做好服务工作。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是一个新事物,缺乏经验且无先例可寻。地方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要深入实际,在具体手续、流程及后续经营方面给予细致指导;四是监管到位,确保依法经营。要指导经营者在定价、收费、管理、服务方面依法依规,既要维护好租户权益,也要防止出现转租、以租代售等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