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月起郑州等30城 严打投机炒房和“黑中介”
近日,住房城乡建设部会同中宣部、公安部、司法部、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银保监会等部委,联合印发了《关于在部分城市先行开展打击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违规行为 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行动的通知》(下称《通知》),决定于2018年7月初至12月底,在北京、上海、郑州等30个城市先行开展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行动。
【重点】
打击投机炒房
规范房地产企业行为
《通知》要求,各地要切实履行房地产市场监管主体责任,把打击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违规行为作为整治房地产市场乱象工作的重中之重。本次专项行动的打击重点包括投机炒房、房地产“黑中介”、违法违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虚假房地产广告等四个方面。
一是打击操纵房价房租、捂盘惜售、捏造散布虚假信息、制造抢房假象、哄抬房价、违规提供“首付贷”等投机炒房团伙。
二是打击暴力驱逐承租人、捆绑收费、阴阳合同、强制提供代办服务、侵占客户资金、参与投机炒房的房地产“黑中介”。
三是打击从事违规销售、变相加价、一房多卖、霸王条款、价格欺诈以及限制阻挠使用公积金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四是打击发布不实房源和价格信息、进行不实承诺等欺骗、误导购房人的虚假房地产广告。
【数据】
100多起房地产维权事件
物业维权占35%
此次重点打击的违规销售、不实承诺、价格欺诈、房地产“黑中介”侵占客户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在郑州也屡见不鲜。
2017年,河南商报记者发表在微信公众号 “楼市商报”和“记者陪你去办事儿”上的房地产类维权事件共有100余起,主要的维权类型有物业维权、销售维权、交房售后、烂尾延期,其中最容易酿成激烈冲突的,常常在销售环节。
有些项目捆绑装修、车位、物业费,进行销售;有些开发商为节省成本,偷工减料,对房子质量问题不甚关心;有的开发商擅自更改规划,将绿地硬化;更有开发商明知能力不够,还一味欺骗购房者,最终问题重重、交房无期。
对购房者来说,购房前一定要了解开发商的背景,确认五证是否齐全,避免钱、房两空;此外,要研究清楚项目规划、区域政策,对置业顾问口头承诺多一点质疑;对于开发商承诺配建学校、享受某校划片学位,则需详细问清,让对方立下字据;对于房地产中介“代办购房资格”的口头承诺,更要提高警惕,避免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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