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大棚房”要形成常态化监管
8月20日,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联合召开动员会,部署今年8月至12月在全国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据悉,专项行动旨在坚决遏制“大棚房”问题蔓延势头,切实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8月22日《经济参考报》)“大棚房”就是由农业大棚改建的“私家庄园”。据相关部门对京津冀三地初步排查,发现违法建设“大棚房”项目2799个、棚数3.6675万个,涉及土地面积9869亩,购买者70%以上是城市居民。有的在农业园区或耕地上直接违法违规建设“私家庄园”,有的违规改扩建大棚看护房,占用的土地70%是耕地,其中也有永久基本农田。“大棚房”主要分布在城市周边,多是打着发展现代农业之名,擅自改变农用地用途违法占地建设住宿餐饮、休闲旅游等经营性场所。这个问题在国内不少地方都存在,不仅侵蚀着18亿亩耕地红线,有的还侵害了农民的合法权益。
落实耕地保护制度,推进土地流转规范进行,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必由之路,也是农村改革的基本方向。中央提出全面部署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来,各地积极推进现代农业、发展乡村旅游、支持资本下乡,但在这个过程中,也有些地方只管“放”,却不懂或不去“管”,有些甚至为“大棚房”提供保护伞,导致一些农村土地被违法违规地进行非农建设,背离国家农业扶持政策的初衷。
为坚决遏制“大棚房”问题的蔓延势头,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将对违法建筑坚决取缔,对重点地区整改情况不定期开展“回头看”,对有关部门“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行为坚决查处。如何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还需要弥补制度漏洞,形成常态化监督,督促各地相关部门能够守土有责,不能让打着发展现代农业旗号的“大棚房”,继续从乡村这块沃土上掠取非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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