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圈楼市调控应强化政策协同
只有加强城市圈各城市间调控政策的协同,才能完善商品房供应体系、充分保障供应,坚持调控目标和“房住不炒”定位,防控投资投机性购房,防止房价再次出现过快上涨
近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2019年新型城镇化建设重点任务》,所列重点任务中有一项是“培育发展现代化都市圈”,其中提出“健全都市圈商品房供应体系,强化城市间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协同”。
都市圈是指在城镇化进程中出现的以大城市为核心,周边城市共同参与分工、合作,一体化的圈域经济现象。都市圈及圈内不同城市的人口规模密度、行政区划面积、功能定位、产业布局等,是否科学合理、各具特色、优势互补,既决定着区域经济社会的发展水平,也直接影响着新型城镇化的进程及质量。因此,各城市间必须加强协调,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将各自的优势与相互间的互补特点发挥至最大程度。在这种协作过程中,房地产市场及其相应的调控政策显然也不能缺席。
在此次发改委发布的“重点任务”中,一个引发各界关注的亮点是加大户籍制度改革力度。在城区常住人口100万以下的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已陆续取消落户限制的基础上,城区常住人口100万至300万的Ⅱ型大城市要全面取消落户限制;城区常住人口300万至500万的Ⅰ型大城市要全面放开放宽落户条件,并全面取消重点群体落户限制。超大特大城市要调整完善积分落户政策,大幅增加落户规模、精简积分项目,确保社保缴纳年限和居住年限分数占主要比例。这些政策的实施,将明显加快新型城镇化进程,尤其会加快都市圈各城市人口增速。
不同都市圈各城市,不仅人口规模不同、资源禀赋不同、区域分工不同,而且房地产市场发展现状、商品房供需规模以及房价水平也有所不同。截至目前,本轮房地产市场调控已历经两年半的时间,取得了实质性进展和成效。此时,有关部门提出健全都市圈城市间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协同,对于进一步培育发展现代化都市圈、提升新型城镇化质量,无疑具有重要意义。只有加强城市圈各城市间调控政策的协同,才能使政策效应与规划及发展目标相适应,既完善商品房供应体系、充分保障供应,又可坚持调控目标和“房住不炒”定位,防控投资投机性购房,防止房价再次出现过快上涨。
从房地产市场调控的角度看,强化城市间政策协同也是在“因城施策,分类指导”基础上,对楼市政策的进一步完善。去年底以来,很多城市已经对楼市调控政策作出了微调。各地“因城施策”或许都有各自的考量,调控力度、方向及具体措施或也各有侧重和差异,但强化都市圈城市间的政策协同,则有利于在确保大方向一致的基础上,使各地调控政策能够配套、互补,促进都市圈及各城市协调、同步发展。各个都市圈可考虑探索由核心或中心城市牵头,通过联席会议等形式,确保沟通和协同的畅通和常态化,共同打造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升级版,推进新型城镇化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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