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 住房公积金管理更“严”了
记者从洛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即日起将加大执法力度,维护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
据该中心的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将重点对有条件建立而拒不建立公积金制度、欠缴时间较长等企业进行执法。同时,确定了33家企业作为重点执法对象,并将名单进行了公示,随后将逐一下达《住房公积金催建催缴通知书》或《限期补缴通知书》,对于逾期没有改正违法行为的企业,将进行曝光、罚款或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等。
此外,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不得高于当地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而事实上,有的单位出于各种原因,人为减少缴存基数,使职工的利益受到损害。因此,严格核实缴存基数也将是此次行政执法的重点。
从9月1日起,该中心将对有举报投诉、缴存基数和人数存在明显问题、职工投诉多等问题单位进行核查,一经核实,将依照程序进行行政执法,必要时进行曝光。
该负责人表示,欠缴住房公积金若达到3个月的,将会影响该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欠缴6个月以上的,该中心将依据贷款合同提前收回贷款本息。此外,按照相关规定,新设立的单位应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
相关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