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8月9日取消房产限购

快讯中原网2014-08-09 23:24:53

  今天晚上(8月9日)20点整,记者从郑州市房管局获悉,经报请上级部门批准,自即日起,在郑州市市内五区、郑东新区购买住房时不再需要提供住房套数证明以及居住、纳税和社保等情况证明。

  据了解,目前全国实施住房限购政策的40多个城市中已有30多个城市取消或者放松了住房限购政策。这些城市中,绝大多数没有出现住房销售量和销售价格的大幅波动,基本保持了房地产市场的平稳运行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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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2011年1月郑州市实施住房限购政策以来,较好地实现了遏制投资投机性需求、缓解住房供需矛盾、稳定住房价格的目的,但与此同时,部分刚性需求和改善性需求也受到了明显影响。

  按照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已成为房地产业界的共识。随着稳健货币政策的实施,其对房地产市场调节的杠杆作用已经逐步显现并持续作用,而通过限购等行政手段实施房地产调控应逐渐弱化并直至退出。

  郑州市经过过去几年的房地产市场有效调控,房地产市场已经日渐成熟,即便是在目前全国房地产市场下行的大环境下,房地产市场依然发展平稳:

  一是2014年上半年房地产开发投资、商品房投放和销售依然保持着两位数的同比增长;

  二是市区商品房和商品住房供销皆处于较为合理的区间,商品住房累计可售库存量达到7.1个月,供需偏紧局面已经得到缓解;

  三是刚性需求已成为市场主流,市区90平方米以下商品住房投放占商品住房投放的53.75%,90平方米以下商品住房销售占商品住房销售的55.44%,其供销比为1.04:1,供销协调、形势良好,开发建设适合自住需求的中小户型已成为开发企业的主动行为;

  四是商品住房价格趋于平稳,从国家统计局公布的70个大中城市住房价格指数看,郑州市1-6月新建商品住房价格环比指数分别为100.6、100.4、100.5、100.1、100.3、100.0,商品住房价格涨幅逐步回落并趋于稳定;

  五是二手房成交整体平稳,房地产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的联动效应更加明显,存量房市场与增量房市场进入良性循环;

  六是郑州市不断深化住房保障“三房合一”制度,大力推进棚户区改造进度,在全省率先完成了全年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为低收入家庭解决住房困难提供了有效途径。

  在房地产市场日趋成熟、平稳发展,住房保障体系不断健全、日益完善的情况下,中止执行住房限购政策、减少政府行政干预、发挥市场主体作用,是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必然选择。

  据了解,下一步郑州市将按照“以政府为主提供基本保障、以市场为主满足多层次需求的住房供应体系”的工作思路,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以市场化作为最终归属点,以市场手段与经济手段为主,金融手段为补充,加快建立市场配置和政府保障相结合的住房制度,努力增加住房供应,加强住房保障,不断完善符合我市实际的住房保障和住房供应体系, 加大市场监管力度、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从而探索建立完善房地产调控长效机制,确保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平稳发展。

  新闻1+1:

  20个城市取消限购 下半年全国楼市要“去库存”

  截至目前,官方确认取消限购城市包括呼和浩特,济南、苏州、南宁、海口、西安、无锡、石家庄、杭州、徐州、温州、宁波、青岛、合肥、金华、太原、绍兴、长沙、佛山、郑州20个。记者统计发现,包括北上深三个一线城市在内,还有27个城市在执行限购政策。

  国家信息中心发展研究部战略规划处处长高辉清说,国家统计局发布的6月份70个大中城市住宅销售价格显示,新建商品住宅(不含保障性住房)与上月相比(环比)价格下降的城市达到55个。与5月相比,价格下降的城市数量又增加了20个。

  他分析,无论是一线城市还是二三线城市,价格都处于波动期。但市场降温的态势并没有改变,整个市场仍然处偏冷态势,不排除下半年出现进入过冷。下半年,全国楼市的首要任务就是,“去库存”。

  在不少人担心房地产市场面临“崩盘”的危机的背景下,人民日报等官方媒体近期一再发文,驳斥楼市“崩盘论”。万科总裁郁亮也专门发文,称房地产虽然从“黄金”褪色到“白银”,但仍是中国第一大产业,平稳增长仍然可以期待。

  郑州限购三年 房价每平米涨三千

  2011年1月 5100套 6559元/平方米

  2011年3月 3460套 5521元/平米

  2013年9月 6028套 7561元/平米

  2014年6月 6368套 8045元/平米

  2011年1月5日,郑州市出台的《关于本市及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我市限购商品住房的通知》,能提供在本市1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人口过密区域或其他区域暂定只能新购1套商品住房。无法提供这两种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人口过密区域购房,只能在其他区域新购1套商品住房。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人口过密区域暂定只能新购1套商品住房。

  2011年3月3日,郑州市政府发布《关于贯彻落实国办发(2011)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工作的通知》,业界称为“郑十五条”。自3月4日起,对在郑州市区(含市内五区、郑东新区)已拥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具备相关条件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以及不符合购房条件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市区向其售房。

  2013年9月3日,郑州限购令再次升级:持有本市居住证3年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1年以上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对于未满20周岁的单身人员,暂停其在本市限购区域购房;对于年满20周岁的无住房单身人员,限购1套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