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房产中介营业设准入门槛 8家机构准予备案
8日记者从菏泽市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局获悉菏泽市区8家房地产经纪机构准予备案并将备案合格机构的企业信息予以公告接受社会监督。对未取得菏泽市房地产中介机构备案证明的企业严禁其开展房地产中介业务对违法开展业务的其出具的有关报告不予认可和采用。
据了解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和菏泽市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局关于备案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经审查同意菏泽华阳房地产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等8家(含2家直营门店)房地产经纪机构的备案申请准予备案并颁发《菏泽市房地产经纪咨询机构备案证书》。
经备案合格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具备在菏泽市行政辖区内开展房地产经纪、房地产咨询业务的资格。未备案或备案不合格的单位和个人开展房地产经纪、房地产咨询业务属违法行为。根据要求各县、市房地产交易权属管理部门要严格把关对未取得菏泽市房地产中介机构备案证明的企业要严禁其开展房地产中介业务对违法开展业务的其出具的有关报告不予认可和采用。
据介绍目前已通过菏泽住宅与房地产信息网发布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信息8家 备案合格的房地产经纪包括菏泽华阳房地产、菏泽世儒房地产等公司备案合格的中介机构可申请将代理的房屋买卖、租赁信息在菏泽住宅与房地产信息网上发布开展的业务应服从菏泽住宅与房地产信息网合法性、安全性监督管理。(记者 陈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