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银行不兑现房贷利息85折承诺 利息多27万
房贷调查:利率究竟谁说了算
在购房者都在摩拳擦掌的时候,珠海的刘保国等人显得有些落寞。虽然等到了房贷松绑的暖风,但广发银行[微博]仍然拒绝履行一年前约定的8.5折利率,这意味着他需要在30年间多付近27万的利息。
刘保国的“暖风”是指9月30日由央行[微博]和银监会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做好住房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这则通知写明“贷款利率下限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 ”,无疑给日渐萎靡的房地产注入了一剂强心针。
从各大银行的回应来看,尽管房贷利率“可低至7折”只是纸上谈兵,但对比年初动则上浮10%、15%的寒流来说,好歹95折有了希望,基准利率成了主流。
但刘保国等人显然不在欢呼的人群之列:如果肯接受基准利率,他们早在半年前就能和广发银行达成和解。
而在房贷市场风云变幻的今天,他们的案例也给踊跃的购房者提了个醒:不管是利率折扣还是其它优惠,不以正式合同为约束的口头承诺,一律都是“耍流氓”。
85折泡汤 利息多27万
一年过去了,珠海华发四季城的购买者刘保国,在广发银行办理的房贷却迟迟未放款。刘保国告诉记者,去年8月,他和广发银行珠海分行签订了为期30年,价值150万的房贷合同,并约定贷款利率为基准利率8.5折优惠。但在年初,他却突然接到通知称,“房贷的额度很紧张,8.5折行不通了,必须接受基准利率才能放款”。
同小区和刘保国有一样遭遇的还有20多人,其中一位购房者陈先生格外愤怒,他告诉记者,在等待放款期间,他曾屡次打电话去咨询,银行工作人员都向他保证会按8.5折放款,只是额度有点紧所以让他再等等,直到接到基准利率的通知。
据了解,广发银行并非刘保国所购楼盘――华发四季城的房贷合作唯一银行。建行珠海分行一位客户经理告诉记者,“我们当时提供的是9折利率优惠,华发的优质客户较多,贷款数额都比较大,因此各大银行都乐于与其合作。”
也正因为此,被告知取消优惠的刘保国觉得“上当受骗”,要求广发银行按照之前约定的利率执行。但广发银行个贷中心相关负责人却对《消费者报道》记者解释称,当初只是接受了刘保国的贷款申请,但因为双方在利率问题上未能达成一致,因此最终并未与其签订正式个人住房按揭合同。
“8.5折利率的确很吸引人,但很难保证能全部兑现。”农行珠海分行一名客户经理告诉记者,农行的房贷流程是先确定有额度,才会和客户签合同。“在额度批下来之前,我们不会轻易向客户保证利率。”因此他推测,如果客户经理真的有承诺8.5折优惠,可能是为了争夺优质客户资源。
而据光大证券测算,目前银行资金成本在4%左右,再加上业务费用、拨备费用等,按6%左右发放信贷才有利可图,即九折左右。
这意味着:尽管僵持了这么久,但刘保国等人要求的85折,仍然很难实现。
利率变动谁之过
而据记者了解,广发银行之所以拒不承认合同的有效性,是因为当时签订的都属空白格式合同,85折优惠只是银行工作人员的口头承诺,且合同都由银行方面保管。
类似的案例还曾在北京、武汉、杭州等多地出现。那口头承诺加空白合同到底有没有法律效应呢?
其实早在2011年3月,银监会就曾发布《关于做好住房金融服务加强风险管理的通知》,其中规定称:银行已受理并同意客户的贷款申请,并且客户已单方在贷款合同上签字,银行原则上应继续签订合同并按合同约定执行。
但事实上,一方面,因为周期长、取证难、合同条款模糊,大多数人都还是寄希望于和银行打持久战,而不愿意走法律途径;另一方面,即使走上维权之路,结果也不一定能如购房者们所愿。
广东合邦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家恒告诉记者,此类案件的棘手点在于“银行利率反水可能涉及到行政官司”。
王家恒解释说,银行业务不仅仅是单纯的经营行为,同时是受到银监会和央行指导。类似于利率反水的问题,如果的确是因为国家的货币政策和房贷额度的收紧而引起的纠纷,属于是不可抗力,这是中国特色的政策风险。因此,即使银行和客户签订了正式的房贷合同,但如果合同中有注明“如遇到政策调整,则可以按照新政策调整利率免责”,那么,银行不需要承担责任。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也证实了他的说法,“在这种情况下,购房者只能追究被银行耽误的时间成本,而不能强制要求银行按之前的利率实施。”
房贷需谨慎
而自从中国人民银行[微博]在1995年8月颁布了第一个涉及房贷调控的《商业银行自营住房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后,房贷政策一直在随着房地产市场和整体金融环境的起伏而不断变动,后者亦会随着前者的变化而变化。
以上述《关于进一步做好住房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为例。通知发布后,据网易房产数据中心统计阳光家缘数据显示,10月6日至12日广州全市网签1679套,环比此前一周的771套,暴涨118%。北京市场新增房源量和新增客源量也都出现较大幅度的提升,根据链家地产[微博]市场研究部统计,10月第二周,日均新增房源量较前一周增加75.4%,日均新增客源量较前一周增加54.2%。
来自北京的周文清即是这购房大军中的一个。十一期间,她马不停蹄的跑了4天,接了无数中介的电话,看了无数楼盘,最后在中介一句“房贷利率都基准了,再不买就错过机会了”的警告下迅速交了定金,签了合同。“其实当时银行都还没有确定回归基准利率,只是中介向我保证的。”她告诉记者,“现在有些担心,万一基准批不下来怎么办?”
而在瞬息万变的市场环境和房贷额度紧张的大背景下,“利率反水”绝不是杞人忧天。
因此,王家恒认为,“银行业最好的做法是在未正式放款之前,不轻易承诺利率,并向购房者做好风险提示,在合同条款中说明因政策变动可能引发的风险,满足购房者的知情权。”
同时,他也提醒购房者,在与银行或者购房中介接洽贷款事宜时,应特别留意所签署的合同文件条款,“不能什么都不看就随便签字,同时也可以要求银行提供合同原件或复印件,或者记下合同编号等信息,便于维权。”
(文中提及部分购房者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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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