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银行深陷地产贷款腐败案 前后两任董事长被查
4个月内,前后两任董事长被调查
【特别报道】内蒙古银行深陷地产贷款腐败案
【导读】“杨成林的胆识与魄力也一直被业界称赞,能够将呼和浩特市商业银行成功升级为内蒙古银行,他功不可没。”
让一个副厅级的监事会主席监督一个深耕14年的正厅级董事长会不会有难度,不想都会明白。
4个月内,前后两任董事长被调查。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站消息,2014年10月28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决定,依法对内蒙古银行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姚永平(副厅级)以涉嫌受贿罪、违法发放贷款罪决定逮捕。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此前的7月8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官方微博“内蒙古检察”发布消息:“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决定,依法对内蒙古银行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杨成林以涉嫌受贿罪决定逮捕。”
在当地人看来,今年7月份以来,内蒙古银行震动不断。人们惋惜的不仅是两任高管的落马,更多的是这家举全区之力打造的省级地方城商行还未完全为地方经济“发力”就深陷腐败“漩涡”。内蒙古银行究竟发生了什么?
姚永平
杨成林
四个月内,
四位内蒙古金融大腕先后落马
《中国经济周刊》记者在内蒙古银行官网发现,2013年2月27日,姚永平以内蒙古银行董事长的名义在其官网致辞,但其真正被内蒙古银监局核准任职资格却是在5个半月后的8月13日。其前任董事长杨成林从1998年筹备组建呼和浩特市商业银行到2013年卸职,在内蒙古银行整整任职14年。姚永平也在该行担任多年行长,内蒙古银行一位知情人士告诉《中国经济周刊》:“姚永平与杨成林多年来相处融洽,并未发现有矛盾产生。”
内蒙古银行官网介绍,内蒙古银行前身为成立于1999年11月19日的呼和浩特市商业银行,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的国有控股的股份制商业银行。2009年9月8日经中国银监会批准,更名为内蒙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13年,该行资产总量为653亿。
内蒙古金融监管部门一位人士告诉《中国经济周刊》,内蒙古银行体量虽然并不是很大,但杨成林却是内蒙古银行界的“元老级”人物。公开资料显示,1988年开始,杨成林先后担任中国人民银行内蒙古分行办公室副主任、主任一职,后组建呼和浩特市商业银行,再到内蒙古银行,一直干到退休,官居正厅级。“杨成林的胆识与魄力也一直被业界称赞,能够将呼和浩特市商业银行成功升级为内蒙古银行,他功不可没。”上述监管人士坦言。
耐人寻味的是,在内蒙古银行两位董事长被宣布“落马”的间隙,2014年9月10日,内蒙古体量最大的金融机构――内蒙古自治区农村信用联合社主任、党委副书记武文元和内蒙古金融投资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王振坤也涉嫌严重违纪违法,在同一天接受组织调查。
《中国经济周刊》在采访时独家获悉,被查的内蒙古金融投资集团董事长王振坤与杨成林和姚永平也曾共事多年,王振坤于1999年曾出任呼和浩特市商业银行副行长,在职三年后调任呼和浩特市金融办副主任,后出任呼和浩特投资公司董事长、内蒙古金融投资集团董事长。王振坤还曾于2007年5月至2014年10月期间担任伊利股份(600887.SH)董事。
除了个人之间的关联之外,这三人所掌控的两家金融机构也有着密切联系。据知情人士介绍,在2009年,呼和浩特市商业银行成功更名为内蒙古银行后,2010年,王振坤的企业也更名为内蒙古金融投资集团并出任董事长。内蒙古金融投资集团通过旗下的呼和浩特投资公司还曾持有内蒙古银行4000万股股份。
上述监管人士介绍,被调查的内蒙古自治区农村信用联合社主任、党委副书记武文元于2001年调任呼和浩特市副市长,在位10年,曾任市委常委,而在他任期内,杨成林则在担任内蒙古银行的前身――呼和浩特市商业银行董事长,而王振坤的企业也在呼和浩特市。
“他们之间的关系很微妙,有很多业务上的交集。”上述知情人士坦言。
《中国经济周刊》记者采访中发现,和很多银行行长落马原因一样,发生在内蒙古银行的腐败案也牵扯到了地产。
地产贷款腐败阴影笼罩内蒙古银行
就在姚永平被宣布立案侦查之后4天,10月21日,内蒙古检方再次公布,阿拉善盟检察分院决定逮捕涉嫌向内蒙古银行原董事长杨成林行贿的犯罪嫌疑人郭某某,郭某某系内蒙古隆聚园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亚煤炭设备有限公司经理。
内蒙古检察院公布的信息显示,为得到内蒙古银行贷款,郭某某送给时任内蒙古银行董事长杨成林价值900万元的某公司股份。工商资料显示,内蒙古隆聚园房地产开发公司注册资金3001万元,股东为两位自然人,郭建亚为大股东,持股99.5%,韩丽媛持股0.5%,并担任法人代表。
上述内蒙古银行知情人士透露,杨成林是在离任审计时被查出问题,后直接移送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涉案其中的还有一位包头土右旗“要”姓商人,在审理过程中又牵出姚永平。
随后,一位接近内蒙古自治区检方的人士对《中国经济周刊》记者证实,目前内蒙古检察院直接控制了包头市土右旗一房地产公司――包头诺宝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操控人要某某。
要某某为包头市土右旗人,早年曾经营中药材,长年在呼和浩特做生意。2009年,在包头土右旗圈下大片土地搞房地产开发,成为当地最具实力的地产开发商。
土右旗一位政府官员介绍,要某某在当地很有影响,在成为资金雄厚的地产开发商后还引来外界对其资金来源的揣测。但从今年开始,由于资金链出现问题,导致其开发的房产项目无法顺利交房,一度引发购房者上访。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要某某曾在土右旗开发了一个楼盘项目叫“诺宝”,内蒙古银行在当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占用着这个开发项目的一幢四层大楼。内蒙古银行的工作人员告诉《中国经济周刊》,这是内蒙古银行向开发商买下的办公场所,有4000平米,刚刚开始试营业。同时,与其紧紧相邻的是内蒙古银行的另一个下属机构“蒙银村镇银行”,也同样占用了一幢四层的办公大楼。
《中国经济周刊》记者查阅内蒙古银行2010年年报发现,在“报告期末前十名贷款客户”一栏中有“包头诺宝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贷款余额为1.45亿元,占当年贷款总额比例1.09%。但在随后几年的年报中,内蒙古银行未再列出其前十大贷款人的具体名称。
在当地人眼中,近几年来,内蒙古各地区的房地产发展异常火爆,呼和浩特落马官员也大多与地产有关,近期一审被判死缓的呼和浩特市副市长薄连根也是身陷地产腐败。“现在看来,金融机构涉及地产的问题也在逐渐暴露出来。”上述土右旗政府官员坦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