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农村流转土地占耕地面积两成
本报讯(李强辉 记者洪克非)近日,湖南省资兴市蓼江镇龙虎村村民龙华平凭借200亩鱼塘承包经营权顺利从浦发银行拿到20万元产业扶持贷款,成为当地第一批尝到农村产权抵押融资甜头的人。
龙华平是蓼江镇龙虎村有名的养鱼大户。2014年,通过土地流转,他承包了村里闲置的9个鱼塘,准备大干一场。但今年夏天连续干旱,种鱼病了一大半,损失8万余元。加上来年的必要投入,资金缺口超过15万元,龙华平遇到产业发展的资金瓶颈。此时,资兴市率先推出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含农村山塘水库养殖承包经营权)、林权、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村房屋所有权抵押贷款试点,帮了他的大忙。
据此,银行放贷不需要具有所有权的有价财产作抵押,农民可以凭土地使用权、经营权、农村房屋所有权等进行贷款。目前,该市在兰市乡、东江街道、七里镇、东坪乡等乡镇开展农村“四权”抵押融资服务试点。
湖南省统计局农经队公布的信息显示,近年来湖南土地经营权流转力度逐年加大,流转市场已具雏形。截至2013年年底,该省土地经营权流转总面积1380万亩,比2010年增长1.2倍,占耕地面积的22.3%。流转的土地种类从以耕地为主扩大到果园、林地和滩涂等整个农用土地,流转范围从丘陵、平原扩展到整个农村。该省农村土地流转的形式基本涵盖转包、出租、转让、互换、入股等形式。其中,转包占总流转面积的45.2%。同时,农民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已成为租赁土地使用权、投资经营农业的一股强劲力量。
农村土地流转面积逐年递增,有效遏制了耕地抛荒。以湖南人口第二大市衡阳市为例,衡阳市农村土地流转面积为480.5万亩,占全市农村土地面积28.11%。衡阳市规模经营50亩以下的流转主体7.5万个,占流转总面积的34%;而规模经营500亩以上的流转主体495个,约占流转总面积的31%。其中,已进行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耕地有30%以上原是处于抛荒或半抛荒状态。土地流转也促进了农村劳动力的转移。2011年~2013年,衡阳市外出务工劳动力占农村劳动力总数比例保持在4成以上。
(责任编辑:佟明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