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浩俊:人人都交房产税不适应当前环境
◎谭浩俊
全国政协委员、清华大学中国与世界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李稻葵2日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建议适时推出房产税,但税率要低,应该低于1%,建议人人都要交,而不是一部分人交。
但如此一来,岂不等于在百姓身上又追加了一道税,添加了一层负担?
事实上,从近年来有关房产税的讨论和争论来看,支持出台房产税政策的理由,主要是基于房价过高、住房的投资性太强,希望通过房产税的推出遏制一下房价和炒房,使房价回归理性,使住房回归居住功能。否则,就没有必要出台房产税政策。
至于房产税能否成为地方财政的重要收入来源,一方面,要看房产税政策的设计和意图,以及与之配套政策的完善和优化,使其不要出现重复征税,尤其不要伤害普通百姓和完全用于居住的住房需求;另一方面,要看税率的高低和征收范畴的大小,如果征收标准较低、范围较小,也是很难成为地方财政主要来源的。
实际上,随着不动产登记条例的实施,不动产登记工作的逐步展开,房产税政策出台的条件也日益具备,时机也越来越成熟了。到底应当向哪些房产征收,征收的标准如何确定,也会在不动产登记条例的逐步实施中,越来越明确,越来越有针对性。
其中,如何征富济贫,应当成为房产税非常重要的一个功能,而不是不问青红皂白让每个人都去缴纳房产税,从而使房产税变成地地道道的“人头税”。否则,这样的政策难以真正起到遏制房价、稳定房价、遏制住房过度投资的问题。
如果房产税真的像李委员所建议的那样征收,看起来是“公平”了,实质是对公平的极大破坏,可能让房产税变成又一个不合理的个人所得税,使缴税者都成了普通居民和普通购房者。
退一步讲,就算李委员的建议能够被采纳,房产税就能成为改善居民小区周边环境的重要手段、重要物质条件了吗?显然,也是一厢情愿。这些年来,类似的税收、基金、收费、罚款、集资、摊派,不知道搞了多少,但却少有按照指定用途和专项用途进行使用的情况。像排污费、教育附加费等指定用途非常强、法律要求非常高的税费,都出现了较严重的使用不到位现象。至于纳税人可以对使用者进行问责,实际上也很难落实。
房产税不是物业费,落入到政府口袋的资金就是一盘棋,由政府统一使用,不可能单独拿出来供改善小区周边环境使用。小区周边环境的改善,政府理应有一块资金。
对房产税来说,最根本的目的,还是应当用来调节房价、平衡房价、遏制住房的过度投资,使其真正发挥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作用。只有这样,房产税政策才不会走偏,政府有有形之手才不需要动辄干预房地产市场,破坏市场的正常运转和自然平衡。同时,充分发挥征富济贫的作用,平衡社会财富的分配。在居民负担已经比较沉重的情况下,类似于“人人都交”的房产税,应当少之又少。
(责任编辑:刘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