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开发房地产用地转换的地价难题待解决

快讯中国经济网2015-04-01 07:16:00

  “存款保险实行限额偿付,最高偿付限额为人民币50万元。”条例规定,央行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可以根据经济发展、存款结构变化、金融风险状况等因素调整最高偿付限额,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执行。同一存款人在同一家投保机构所有被保险存款账户的存款本金和利息合并计算的资金数额在最高偿付限额以内的,实行全额偿付;超出最高偿付限额的部分,依法从投保机构清算财产中受偿。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偿付存款人的被保险存款后,即在偿付金额范围内取得该存款人对投保机构相同清偿顺序的债权。社会保险基金、住房公积金存款的偿付办法由央行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另行制定,报国务院批准。

  按条例规定,存款保险基金的来源包括:一是投保机构交纳的保费;二是在投保机构清算中分配的财产;三是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运用存款保险基金获得的收益;四是其他合法收入。

  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履行下列职责:制定并发布与其履行职责有关的规则;制定和调整存款保险费率标准,报国务院批准;确定各投保机构的适用费率;归集保费;管理和运用存款保险基金;依照本条例的规定采取早期纠正措施和风险处置措施;在本条例规定的限额内及时偿付存款人的被保险存款;国务院批准的其他职责。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由国务院决定。

  条例施行前已开业的吸收存款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在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办理投保手续。条例施行后开业的吸收存款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营业执照之日起6个月内,按照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的规定办理投保手续。

(责任编辑:李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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