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民垃圾站成闹心工程 开发商刻意隐瞒业主维权
绘图:贺婧宜
近日,市民报料称,下角楼盘江湾一品正在偷建垃圾站引起业主维权。记者在现场了解到,由于楼盘垃圾站规划并未告知业主,突然搭建起的垃圾站框架距离最近的楼栋不到10米,引起众多业主对社区生活及身体健康的担忧。
事实上,垃圾站遇上居民楼,引发业主维权和搁置工程的情况屡见不鲜。由于开发商在销售过程中的刻意隐瞒,业主对于垃圾站的规划情况并不知情,一旦进入施工阶段,业主愤而维权。
对于这一局面,市住建局推行的同步规划、同步施工、同步验收的“三同步”措施将开发商的垃圾站点配建与后续工程报建并连起来,开发商将无法隐瞒。此外,市住建局会同市环卫局编制的《惠州市惠城区垃圾转运站布点规划》也将出炉,市民可随时查阅和知晓城市垃圾站点的分布情况,对生活和购房等消费作出指导。
此外,市房管局针对开发商销售环节的监管也将加强。新版《购房合同》明确要求,开发商在营销中心必须公示项目总规划平面图。此外,房管局要求,开发商需要按照项目实际的情况来制作沙盘模型,对于垃圾站、幼儿园、楼栋编号等构造物必须立上标识。
南方日报记者 张峰
A
事件
江湾一品建设垃圾站引纠纷
3月28日,记者接到市民报料,位于下角的江湾一品(江南丽苑三期)楼盘抢建垃圾站,还影响到附近社区江南丽苑二期和禾塘集,业主集中在营销中心门口寻求对话。
“房子住了七八年,突然被告知要建个垃圾站在楼下,谁能忍受得了。”江南丽苑二期业主刘先生介绍,从2008年结婚时安家在此,陆续迎来两个小孩,现在正是孩子成长的关键期,在楼下建垃圾站到底算什么?
随后记者跟随刘先生来到施工现场,垃圾站与刘先生居住的水云阁紧紧相连。董先生住在水云阁的204号房,从阳台一出来就看到垃圾站,没有任何遮挡。董先生直言,“开发商一直在隐瞒,没有告知业主。瞒着业主偷偷抢建垃圾站,这种做法太过分。”
当日上午刚从项目营销中心走出来就加入维权队伍的吴氏夫妇则显得很无奈。之前看好了江湾一品,3月28日一大早就跑来付款签合同,买下了三期4栋2楼的一套150平方米的房源。“哪曾想,刚刚交完钱办好手续,走出门就看到了聚集维权的业主们。”吴女士说,立马跑回去退房,开发商却不答应。负责售楼的销售员陈雄声称,这个事情会处理好,不用在意。
在施工现场,田师傅正准备下工地轧钢筋,被业主拉住阻止。董先生告诉记者,开发商建得很快,3月26日还是杂草地,两三天就已经完成了基本框架。这一说法随后得到参与施工的田师傅的证实。
维权业主们的举动引起了江南街道办相关负责人的重视。当日,在街道办的主导下,开发企业和业主代表之间进行协商,开发商在拟定的相关文件中承诺,暂不施工,并向相关部门递交申请,约定10日后,待部门批复再行决定。
4月1日,记者现场察看了解到,垃圾站施工暂时停工。
探因
开发商隐瞒规划致垃圾站建设难
实际上,惠州垃圾站点建设遇阻并非孤例。
2015年2月,东江新城片区的鹿江公园内规划建设垃圾中转站,由于临近德威朗琴湾项目,施工工程遭到朗琴湾业主反对。
2014年10月,中洲中央公园楼盘两个垃圾站进入施工,遭到购房业主的强烈反对,工程施工断断续续。
2013年2月,鼎峰国汇山楼盘周边望江公园出现垃圾站建筑物,与社区紧密相连引起业主维权,工程搁置。
2012年8月,海伦堡摩天轮垃圾站事件经过业主、企业、环卫等多方协调,垃圾转运站规划终止,改建凉亭。
……
南方日报记者调查发现,上述事件均由于规划中的垃圾中转站紧邻或在社区内,导致施工受阻。究其原因,开发商在销售环节的刻意隐瞒和业主不知情成为争端爆发的主因。
垃圾站点的规划初衷是为了满足成规模居住片区生活垃圾的处理需求,同时也是为了更好地维护社区的清洁和环保。由于垃圾站点布局的无法落实,对社区生活亦产生不利影响。
在记者回访中了解到,随着相关楼盘各批次业主的陆续入住,垃圾站点的缺失实际上产生了较大影响。在江北海伦堡附近,正在清扫路面垃圾和树叶的环卫工人李大叔告诉记者,随着区域住户不断增多,越来越多的生活垃圾要处理,环卫工人还是要将垃圾运到望江或新寮的垃圾站点集中,工作量太大,所以社区垃圾处理没有办法像以前一样及时。
而在成熟小区东湖花园0区附近,环卫工人清扫地面大片落叶,几分钟小推车就被装满。该工人告诉记者,在附近的二区和六区都有垃圾点,不需要运送太远距离。
C
开发商
将按主管部门要求建设
针对业主质疑开发商存在偷建和隐瞒问题,记者采访到江湾一品开发商惠州市中宇实业副总经理李君素。他介绍,垃圾站的规划一直都在江湾一品项目的规划中,由于当前项目一期700多户业主面临收楼,按规划验收必须配建垃圾站,所以才出现赶工期。垃圾站的工程量有限,三天内建成框架属于正常的建设速度。面对隐瞒质疑,李君素强调,在江湾一品的建设和销售过程中并不存在。在施工现场和销售现场,无论是总平面规划图还是沙盘都有相应标识。
“然而,项目的问题也比较特殊。”李君素说,江湾一品是属于江南丽苑系列的三期产品,尽管在三期销售过程中由于公示能让业主知情,但对于受影响的二期业主就显得很无辜。当前已经入住的二期项目规划于2003年,2008年业主已经入住,但三期的规划是在此之后,二期业主不知情。
李君素介绍,3月28日在江南街道办、业主代表和开发商协商过程中,已经达成了协议。以10天为期限,开发商向主管部门申请暂缓施工和另外规划选址。李君素透露,已经接到市住建局相关部门的电话暂停施工,等最终的批复下达再作决定。开发商将根据主管部门的规划和要求进行建设,如果垃圾站无法搬离,在后期运营和管理上将积极配合环卫部门,保持垃圾站的清洁和卫生。
D
市住建局
社区规划施工验收“三同步”
市住建局市政规划科工程师彭工介绍,市住建局测绘部门已经进行了测绘,垃圾站选址与《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的国家标准中,距离住宅不小于8米的规定是相符合的。此外,江湾一品项目垃圾站规划还得追溯到2007年,中途的规划总平面图几经调整,但垃圾站的规划一直存在。在以前的社区规划过程中,主管部门出具规划告知书,要求开发商配建垃圾站、学校等配套设施,但并未确定具体位置,这就给了开发商隐瞒规划事实,刻意滞后建设非利好的社区配套设施,这也是引起纠纷的根源。
彭工强调,这一情况在未来将得到遏制。针对近年来频发的垃圾站建设风波,市住建局推出了住宅社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和同步验收的“三同步”原则,在规划、建设和验收环节同步给予公示。在新项目的规划过程中,对于垃圾站等配套设施的具体位置也作出要求,开发商不能随意更改。此外,在规划验收环节,垃圾站的建设必须在项目第一期产品建设周期内完成,否则将无法实现后续工程的报批。
此外,彭工透露,市住建局连同市环卫局正在编制《惠州市惠城区垃圾转运站布点规划》,将在城区范围内的垃圾站点分布汇总规划,提前公示、提前告知市民,市民可随时查阅和知晓城市垃圾站点的分布情况,对生活和购房等消费作出指导。
E
市房管局
销售过程中公示规划 沙盘按实际规划建造
面对业主质疑开发商刻意隐瞒垃圾站规划,在购房过程中被售楼员告知是绿地或公园的地块变成垃圾站点,作为销售环节的主管部门惠州市房管局房管科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在开发商售楼过程中,市房管局对开发商公示公开作出要求。
该负责人介绍,房管局要求开发商在营销中心必须公示项目总规划平面图,其中对于垃圾站、配电站、医院等配套规划必须详细标识。这一规定在新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中也有详细规定。
此外,对于最具误导作用的楼盘沙盘。该负责人指出,开发商需要按照项目的实际情况来制作沙盘模型,对于垃圾站、幼儿园、楼栋编号等构造物必须立上标识。
走市场调节道路解决垃圾站争端
■观察眼
政府为方便社区生活垃圾处理而设置的垃圾中转站点,建设过程中屡遭业主阻碍,最终导致近年来多个垃圾站点无法布局。实际上,由于垃圾站点的无法落实,也切实影响到了社区清洁工作的开展。
实际上,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垃圾站的环保指标和规划距离都在国家标准之内,也就意味着从理论上来说,该垃圾站并不会影响到居民的生活和健康。然而,对于业主而言,购房时不知晓,等到要入住的时候突然发现多个垃圾站,这种不知情显然拉大了心理落差。
既然购房业主不知情,这难免就会牵扯到被隐瞒的问题。在这种情况下就有必要在流程上梳理产生问题的根源了。众所周知,一宗地块,规划先行,企业后续开发都必须在规划许可范围内,所以开发商在建设和销售环节的有意无意不公开或引导,无疑成了始作俑者。
开发商在商言商,法未禁,则为可行。但对于楼盘销售及销售后周期出现问题,企业的担当仍不能缺。楼盘里有个垃圾站,在销售时需要刻意遗忘,虽然在营销层面已成惯例,但由于涉及到业主的后期生活,企业行为太过小气。
业主之于开发商,有如鱼与水的关系,换言之也就是开发商的衣食父母,利用既有的专业知识和信息渠道不对等的优势,有意无意进行隐瞒,并不合适。
最后,具体到住宅楼遇上垃圾站的问题如何解决?笔者以为,作为在市场上做着买卖的开发商,作为看着钱袋子的购房者,纯市场的事情完全可以靠市场解决。由于房子临近垃圾站,有硬伤,那么受影响的房子可以以低价之类的手段吸引买家,而不是藏着掖着。
南方日报记者 张峰
(责任编辑:李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