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出台最新廉租房保障服务指南
4月1日,合肥市房产局发布《合肥市申请廉租住房保障服务指南(2015版)》,对廉租住房保障新的准入条件、申请方式、申请需要提供的材料、租金补贴保障标准、摇号配租方法等做出详细说明和指引。
《指南》指明,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家庭,应符合下列条件:家庭成员为本市市区居民户口;家庭申请当月前连续12个月内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17609元;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6 ;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等。
父母或已婚子女一方有住房且共同居住或各住一套的,按实际居住人口分摊面积,若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6平方米且符合其它条件,无房一方可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实际发放金额在扣除分摊面积后实行差额租金补贴。若人均住房建筑面积高于16平方米且符合其它条件,无房一方只可申请实物配租保障方式,不予发放租金补贴。
同时,《指南》明确,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享有优先申请廉租住房实物配租: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2年以上;申请人是年满60岁的孤老;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三级及以上等级);烈军属家庭,家庭成员获得市级以上 “劳动模范”“三八红旗手”“道德模范”等荣誉称号的以及受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表彰等。
《指南》对残疾最低收入家庭、较低收入家庭等明确了租金补贴保障标准,从每人每月每平方米补贴8元至14.4元不等。
(责任编辑:段丹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