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调至最高12%

快讯沈阳晚报2016-07-04 10:08:14

  清单之外无收费,接设临时水管线工程收费直降660元/户,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最高由15%降至12%,不裁员、少裁员企业给予50%的稳岗补贴……6月23日,沈阳市政府出台并颁布实施了关于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减轻企业负担的若干意见,将大幅减轻企业负担逾400亿元。近日,沈阳市24家委办局齐聚一堂,就“降本减负20条”惠企政策进行了全面具体的解读,用政府的减收换来企业的减负,进一步释放市场活力和创新创业动力。

  清单之外无收费,目录之外无定价

  政策:清理规范涉企收费,严格执行《沈阳市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服务型收费减免目录清单》等六份清单,实施动态管理,目录外无行政事业性收费。

  解读部门:市财政局、市发改委(物价局)

  解读:今年的涉企收费将严格按照清单执行,凡清单之外的收费项目,企业、单位和个人有权拒缴。政府定价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凡列入清单的,各收费单位必须按规定标准执行,不能高也不能低。

  水、电、气、热工程费确定标准

  政策:对于红线内住宅及工业供热、燃气、给水、电力工程管网配套费,实施定额管理制度,引入第三方机构审核,合理确定工程取费标准。

  解读部门:水务集团、房产局(供热办)、供电公司、燃气集团

  解读:取消了临时水接设工程的收费,免费为开发企业接设临时水管线;适度降低工程收费,160平方米以内(含160平方米)的普通住宅给水工程从7160元/户降至6500元/户,每户让利660元。

  住宅建筑供热工程费实行定额管理,不超过105元/建筑平方米,工业供热工程费在2015年收费价格的基础上,视工程量大小给予降低5%-10%的支持,避免区域间恶意竞争。

  对新建住宅供电工程开工前一次性缴纳工程建设费,给予不超过10%的优惠。

  燃气配套工程建设实行“一次性收费,终身免费维修、维护、定期更新改造”的收费模式,费用中包含工程建设中的材料费、并网接头及供气运行调试费、管网、气源建设费定期改造抽换费等,此后不再收取任何费用。预计今年让利达6000万元。

  经济园区“零收费”

  政策:在“中德产业园”、自主创新示范区、国家级开发区及各地区经济园区试点实行行政事业“零收费”。除资源类、补偿类收费外,免征涉企其他行政事业性收费。试点实行园区内工业项目、生产性服务业投资项目免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解读部门:市财政局

  解读:7月1日起试点经济园区“零收费”,免征园区内除资源类、补偿类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其中资源类收费主要包括水资源费;补偿类收费主要指排污费、水土保持补偿费等。

  沈阳创新试点跨境人民币业务

  政策:积极推进境外借款、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境外发行债券、非居民账户现金交易、跨境融资租赁、财务公司跨境融资等跨境人民币创新业务试点。

  解读部门:市金融办

  解读:跨境人民币业务主要有发行离岸人民币债券、境内银行境外项目人民币贷款、境内非金融机构境外放款、跨境货物贸易人民币结算、服务贸易及其他经常项目人民币结算、跨境人民币担保、境外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外商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境内个人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跨境人民币资金集中运营等业务,既有效拓宽融资渠道,有使企业具有更多的结算币种选择,节约汇兑成本。目前,沈阳各相关部门正在研究起草跨境人民币业务创新试点具体政策内容,预计8月份报人民银行总行审批。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税收优惠

  政策:智能制造装备、航空装备、电力装备、机械装备、汽车、新一代信息技术、轨道交通、生物制药等“沈阳制造”产业新体系内的企业,实行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税收优惠政策。

  解读部门:国税局、地税局

  解读:上述行业企业允许享受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可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同时为方便纳税人,对此项政策采取事后备案的管理方式。

  小微企业税收优惠

  政策:年纳税所得额在30万元以下(含30万元)的小规模纳税人,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并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的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解读部门:国税局、地税局

  解读:国家税务总局在关于全面推开“营改增”工作中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自2016年内5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可分别享受小微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优惠政策。

  成立市行政审批局,“审管分离”

  政策:成立市行政审批局,继续削减审批事项和环节,压缩审批时限。市、区(县)同步实行网上审批。

  解读部门:市编委办

  解读:市行政审批局揭牌成立后,将行政审批权限相对集中,推进“审管分离”,变“集中办理”为“集中审批”,建立起标准化、流程化、透明化的“流水线”审批制度,努力做到“清单之外无权力、大厅之外无审批、名录之外无收费”。另据了解,2017年沈阳所有的区县要建立区域内的行政审批局。

  建立“网上中介超市”,依服务质量淘汰

  政策:实行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目录清单管理,保证清单外无涉审中介服务系项目。推进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市场化,建立“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网上平台”(中介超市)。建立“黑名单”制度,完善中介机构考核评价和退出机制。

  解读部门:市政务服务办

  解读:建立网上中介超市,使用财政性资金购买中介服务的中介机构必须入驻,强制性和指定性中介机构原则上必须入驻。网上中介超市将像“淘宝”等购物网站一样,建立以资质等级、执业资格、服务质量和用户评价为主要内容的信用记录档案。对等级评价低、信用记录差等情况的入驻机构,采取淘汰和推出机制;存在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可向相关部门投诉举报。

  沪、深交易所完成债券融资5亿 一次补助50万元

  政策:对于在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完成企业债券融资的驻沈企业,给予一次性补助。

  解读部门:市发改委、市金融办

  解读:根据国家规划要求,我市将城市停车场、战略新兴产业、养老产业、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双创孵化、配电网建设改造、绿色债券等7个领域专项债券的发行传达至各区、县(市)及相关企业。对于在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完成公司债券融资5亿元(含)以上的,一次性补助50万元;对于完成企业资产证券化融资2亿元以上的一次性补助100万元,2亿元(含)以下的一次性补助50万元。

  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调至最高12%,可申请缓缴

  政策:企业可根据自身生产经营状况在5%-12%之间自行确定合适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得超过12%。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工资基数,不得超过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

  解读部门:市公积金中心

  解读:根据新政策要求,新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企业,缴存比例选择区间仍在5%-12%,而已建立公积金制度的企业,凡缴存比例高于12%的,一律予以规范调整,不得超过12%,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可降低缴存比例,也可申请缓缴,待企业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恢复缴存并补缴其缓缴的住房公积金。

  不裁员、少裁员企业 获50%的就业稳岗补贴

  政策:对采取有效措施不裁员、少裁员,稳定就业岗位的企业,按照其上年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给予稳岗补贴,并在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

  解读部门:市人社局

  解读:此次援企稳岗补贴政策时限从2014年执行到2020年。在我市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补贴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我市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目标的企业可申请稳岗补贴。当年补贴金额高达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稳岗补贴用于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做到专款专用。享受稳岗补贴的企业名单和补贴金额将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小微企业参展,每年可享6个免费展位

  政策:在工商注册的小微企业参加我市举办的重点会展活动,会展企业免费提供标准展位的,按照每个展位20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全年同一小微企业可享受6个免费标准展位。

  解读部门:市服务业委

  解读:免费为小微企业提供标准展位,是鼓励小微企业参加展览,在产品、技术、生产、营销等诸多方面获取比较优势,优化资源配置。

  沈阳晚报、沈阳网记者 唐心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