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多个住宅小区设置隔离 市住建委:已采取严厉措施
新华网北京8月28日电(王日晨) 近年来,商品房配建保障房或自住房的项目越来越多,而一些开发商为了保证所谓商品房的品质,人为将小区内的商品房和保障房、自住房隔开。针对此类现象,北京市住建委日前发布了新政措施。
最近一段时间,据部分北京业主反映,自己所在的小区里,开发商使用围栏等将自住房部分和商品房部分强行分割,小区绿化等偏向安排在商品房部分,对自住房有失公平。
北京市住建委在公告中强调,目前已采取严厉措施,要求开发企业在办理预售许可前,必须严格按照规划许可内容和规划总平面图确定的平面布局进行住宅项目建设,并承诺未经许可不得自行设置任何形式的区域隔离,确保同一建设项目区域内道路通畅、绿地共享、附属配套设施共用。
同时,要求开发企业在进行房屋销售时,必须在售楼处明显位置公示经规划部门批准的建设项目区域设置情况。住建委方面指出,开发企业违法设置隔离障碍的,将不予批准预售许可、暂停网签。
实际上,对于整治小区的分隔问题,官方早已三令五申。
8月23日,北京市住保办组织召开《北京市商品房配建保障房小区分隔治理工作部署会》,就明确指出分隔问题是政府重点督办问题,要求存在分隔措施的项目于8月31日前自行拆除;9月1日起各部门将组织专项检查,如未拆除的进行强制拆除;对不予拆除的单位列入黑名单,不排除采用资质、网签等方式处罚。
今年5月,针对北京市朝阳区、大兴区、房山区存在分隔管理问题的五个商品房配建保障房项目,北京市住建委住保办已经会同物业处、监察执法大队,以及朝阳、大兴和房山区住建委、房管局对开发建设单位和物业企业进行了约谈,并责令其限期整改。
早在2015年,北京市住建委发布的《进一步加强保障性住房等住房物业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中就提到过:新建商品住房配建项目,商品住房与保障性住房分区域实施物业管理的,建设单位应按照本市规划设计指标,分区域建设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分别配套设备设施;实施统一物业管理的,建设单位不得通过增设围栏、绿植等方式,将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保障性住房与商品住房分割。
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认为,从物权法的角度来说,在同一宗地中,所有的公摊部分,每个业主在其中都拥有一定的权益,如果开发商人为的通过设置隔离,的确是侵占了更多像自住房或保障房业主的权益,所以北京的新政应该说也是一个补漏洞的措施。在这样的严厉政策下,未来小区中的这种不平等现象有望逐渐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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