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住房保障再降门槛
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准入线提高到35660元/年
从7680元/年到35660元/年,9年间,广州市公共租赁住房收入线的准入标准增幅达364.32%。
近日,广州市正式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户籍家庭住房保障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在此前“征求意见稿”的基础上作了修订,拓宽了户籍家庭住房保障的覆盖面,广州户籍的3口之家,申请公租房的收入标准线额,将从现阶段的29434元/年,提高到35660元/年,提高6226元。比上个月“征求意见稿”中的“33300元/年”还提高了2360元。这意味着更多“临界”中低收入户籍家庭符合标准,从而获得了申请资格。
门槛再下调:
新增3000户籍家庭受惠
虽然8个月的“征求意见稿”已经将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家庭可支配收入线的准入线额提高至33300元/年,但是经过多方论证,广泛征求社会意见,《通知》进一步降低了准入门槛。准入线进一步提高。
《通知》将现行收入线准入标准限额从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29434元/年调整为35660元/年,涨幅21%,据记者了解,“35660元”约为2017年城市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5%。广州户籍的3口之家年人均可支配收入限额35660元,也就是说如果一个广州户籍的3口之家,每个月的可支配收入在8915元以内,都将符合公租房申请资格。
2人家庭的准入线为年人均可支配收入限额39226元,也就是说每月可支配收入在6538元以内的2人家庭都可以申请公租房。
随着准入线的上调,准入资产限额也按照收入线调整幅度同步调整。3人家庭的资产净值限额也由46万元上调至56万元。
根据测算,预计未来三年将有超过3万广州户籍家庭符合新标准,其中因为准入门槛降低,将新增2000至3000户籍家庭受惠。
补贴又提高:
3口之家最高补贴超2000元
为中低收入的户籍家庭提供住房保障,除了实物配租保障房之外,对于自行租房的户籍家庭,还有住房租赁补贴。随着近年来城市发展,物价水平、租金都有上涨。为了更好地保障以货币形式获得住房租赁补贴的户籍家庭,《通知》也相应地提高了住房租赁补贴标准,同时针对区域租金的不同,还调整了区域补贴系数。
《通知》显示,结合市场租金状况,租赁补贴标准从25元/平方米调整为30元/平方米。
同时,针对越秀、海珠、荔湾、天河区4个区租金水平较高,将这4个区域补贴系数从1.1调整至1.2。据统计,按此调整后,广州户均补贴额将从目前的760元/月上升至970元/月,增幅约28%。市区的3人家庭,最高可以拿到超过2000元的补贴。
以经民政部门核定的低保、低收入且无自有产权住房的3人家庭为例,《通知》实施前,户籍地为越秀、海珠、荔湾、天河区,住房租赁补贴1608.75元/月,《通知》实施后的住房租赁补贴将提高到2106元。
据统计,《通知》实施后,户籍地为白云区,住房租赁补贴为1755元/月;户籍地为黄埔、花都、番禺、南沙区,住房租赁补贴为1579.5元/月;户籍地为增城区,住房租赁补贴为1228.5元/月;户籍地为从化区,住房租赁补贴为1053元/月。
租金有封顶:
公租房租金不超过收入15%
除了补贴,《通知》还将整体下调公租房租户的租金缴交比例,从目前按公租房项目租金的20%~70%缴交调整为按10%~60%缴交。按此调整后,租金整体下调幅度为14.29%~50%,收入越低,下调幅度越大,最大下调50%。按规定免交租金和按优惠租金标准(1元/m2)计租的保障对象继续按原租金标准计收租金。
以租住海珠区聚德花苑50平方米公租房项目为例, 聚德花苑电梯楼租金标准为33元/月·平方米,正常租金为1650元/月。按此前优惠比例,中低收入的户籍家庭月租金为330元至1155元。政策调整后的月租金范围降为165元至990元。
同时,《通知》还建立了公租房租金封顶机制,在公共租赁住房分档计租的基础上,结合国际通行的合理的低收入家庭租金占收入比例一般为15%的国际惯例,创新规定对房租超出家庭月可支配收入的15%的家庭,实行15%封顶,即超出15%的部分免交租金。租金支出始终不超过家庭可支配收入的15%,使户籍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租金支出控制在合理的范围。(记者贾政 通讯员穗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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