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贪腐皆因“房事”惹祸?

评论华龙网2014-04-02 11:21:33
提要: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投诉举报中心原主任李新民利用职务便利,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从相关单位购买住房,并以借钱为名让他人为其垫付部分房款,以此方式受贿143万余元。记者昨日获悉,朝阳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李新民有期徒刑十年半,并没收犯罪所得129万余元。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投诉举报中心原主任李新民利用职务便利,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从相关单位购买住房,并以借钱为名让他人为其垫付部分房款,以此方式受贿143万余元。记者昨日获悉,朝阳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李新民有期徒刑十年半,并没收犯罪所得129万余元。(10月9日 北京晨报)

又一个流水的官员在铁打的房子面前倒下了,低于市场价格买房、找利益关系人垫钱买房、空款买房、转手高价卖房等等现象层出不穷。据《中国经济周刊》公布,2000年来省部级高官贪腐案半数涉房地产,包括周镇宏、倪发科、王素毅、李达球、刘铁男、李春城、薄熙来、黄胜、刘志军等等,房子成为了无数官员的软肋。

房子的魅力有多大?在房价不断上涨的今天,拥有一套房子,就拥有了一支只会升值的股票;拥有一套房子,就具备了一定的物质条件和社会地位;拥有一套房子,就可以换得子女、情人、丈母娘的欢心,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房产哥”、“房产姐”才不断涌现。官员的强势介入,一人坐拥多套房产,进一步刺激了房价虚高。一套房子,是普通老百姓一生奋斗的心血,是家庭中你争我夺的目标,一些意志力不强的官员,自然也无法抵挡诱惑。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即使房子诱惑再大,官员也该凭自己的劳动所得,而不是非法获取。官员贪腐涉房,根本原因是官员不正确的价值取向导致,即使没有房子也会因为别的而腐败,这些官员抱着“在位不贪过期作废”、“一人当官全家受益”的不劳而获心态,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疯狂敛财。

笔者认为,相关部门应加大对官员房产的查实力度,顺藤摸瓜,揪出官员贪腐利益链,进一步打击“老虎”、“苍蝇”;加大对官员的思想教育力度,树立“房子是小、百姓为大”、“金钱是小、民声为大”的价值观,多把精力用在为老百姓办实事上来;加大房产监控力度,维护正常的房地产秩序和普通群众合法购房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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