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问北京违建:没有“最牛”只有“更牛”?
位于北京市人济山庄B栋顶层的“最牛”违法建筑,在历经网络曝光、媒体追踪后,执法部门终于下达了限期拆除的通知、当事人也终于低头认错表示尽快拆除。
面对此结果,人们不禁要问:就是这么一起在光天化日下实施的违法建筑,6年间却在举报声中一直野蛮生长,从最初的几十平方直至变成近千平方米的 “空中花园”,是执法难还是另藏玄机?违法建筑的泛滥,背后究竟有哪些催生的因素,导致“更牛”违建层出超越“最牛”?遏止违法建筑,我们到底还要迈过几 道坎?
【追问一】违建难拆,背后到底有何玄机?
大量违建为何能够屹立不倒,究竟是执法困难还是另藏玄机?记者调查发现,不少地区违建案件的背后,几乎都有权力寻租的影子。
今年7月底,广州市城管局综合执法局番禺区分局政委蔡彬在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受审,其因坐拥20多套房产而被称为“房叔”,曾充当“违建”的保护伞是检察院的指控内容之一。
去年底,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白云分局太和镇原执法队队长王宝林犯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4年。虽然只是一个“芝 麻官”,但王宝林在查控和清拆太和镇违法用地与建设的两年内,便收受贿赂417万元、黄金制品500克,并有689万多元财产无法解释来源,其中包庇违建 收受贿赂就是其重要的敛财手段。
王宝林的行贿人之一陈某利供述,在没有取得报建手续情况下,他打算在太和镇某处烂尾楼旁建六层楼房。建到二、三层时,太和镇城管到工地来拆掉了 一根柱子。陈某利便找到王宝林,双方经过讨价还价,协定上交3万后开工。建到第四层时,城管又来拆掉了一片排栅,陈某利又给王宝林送上2万元。待建到第六 层,王宝林打电话督促封顶,陈某利根据其要求,给城管队准备了22份礼品。待七层楼房建成后,陈某利又分5次为王宝林送去11万元。
这一情况并非广州独有,江苏、湖北、安徽、云南等地都发生过不少执法干部给“违建”充当保护伞的案例。
广州市监察局副局长蔡国强说,一些地方违法建设问题之所以十分严重,查而不倒、禁而不止,与有的地方、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查控违法建设过程中有违不查、查违不严、拆违不公,滥用职权、权钱交易、包庇纵容甚至直接参与违法建设有重要关系。
【追问二】违建泛滥,为何违建“越拆越多”?
记者调查发现,当前各地违法建筑日益泛滥,甚至“越拆越多”,有着复杂的成因。
首先,从根源上看,拆违本身也存在很多执法难点。法学专家认为,由于很多地方的城管,自成立时即缺乏组织法的依据,也没有明确的法律法规授权。因此,在强拆执法上有许多模糊地带。
记者采访发现,拆除违建的程序大致如下:城管接到违建举报后到现场核实,查验是否具有报建手续,认定违建后下达违法通知,听证通知,若当事人没有自行拆除,再下达强拆通知。但现实中,面对数量惊人的违法建筑,到底该拆哪一处?执法部门有一定的选择空间。
同时,违法建设主体越来越组织化、复杂化也给执法带来了挑战。根据《广州市违法建设查处条例》,除了责令改正和罚款,只能对属于行政监察对象的责任人进行行政处分,而村委会主任、村经济和社负责人管理集体土地时不属于行政监察对象,现有法律法规不可能对其进行处理。
法学专家认为,农民个体建设的时候,所有风险都是农民自己承担,在违法建设之前自然会慎重考虑。而变成村社组织之后,“有好处村社领导拿,出了事集体组织担”,容易使违法建设越来越无所顾忌。
此外,近年来,城镇化不断提高带来的土地增值产生了巨大的违法建筑的利益驱动,也成为违建疯狂蔓延不可忽略的重要因素。记者在违法建筑占全市建筑三分之一的深圳调查发现,每一平方米的违建,至少可以给违建者带来每月200元左右或者一次性带来2万元左右的利润。
【追问三】遏止违建,还要迈过几道坎?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要彻底遏止违法建筑的泛滥,城市管理部门至少要迈过领导重视、强化问责、法律跟进三道坎。
首先,各级领导要对拆违高度重视,加强统一领导。由于违建利益群体的阻力,很多时候,拆违执法在依法行政的基础上要依靠强硬的行政命令。像广州市二沙岛的违建别墅、白云区太和镇大源村的金星学校旁的大型违建,都是在市领导的严格督促下拆除的。
其次,必须强化违建的问责。针对目前执法层面上的难题,广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主任危伟汉表示,未来广州将健全查处违法建设相关配套制度,建立完 善违法建设地段责任、日常巡查、“零报告”以及查处工作责任制、行政问责制和年度考核制,逐步实现查控工作常态化、长效化管理。
第三,相关法律的支持和保障要跟进。有关法律专家指出,我们身边之所以成为违法建筑的“天堂”,是目前违建的违法成本太低,因此有必要在相关法 律中增加相应的条款,除了勒令拆除还要处以巨额的罚款,同时在个人征信中进行“黑名单”公告,让违法者在贷款、求职等方面受到一定限制。此外,面对拆除速 度赶不上违建速度的现状,有必要在特定历史条件下简化执法程序和手续,这需要在相关法规和法律上进行修改。(新华社记者白靖利、吴涛、毛一竹)(编辑 李子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