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回复”暴露住宅用地续期真问题

评论检察日报2014-04-02 11:21:42
提要:近日,有网友就四川阆中商品房产权只有40年一事咨询当地国土局,阆中市国土局官网给出的回复居然是“40年后,我们是不是还存在这个世界,不要考虑太长远了”。这一“神回复”引起媒体广泛关注和众多网友吐槽。阆中市国土局及时作出回应,称此回复“言语不当”,并向网友公开致歉(8月11日《中国青年报》)。

近日,有网友就四川阆中商品房产权只有40年一事咨询当地国土局,阆中市国土局官网给出的回复居然是“40年后,我们是不是还存在这个世界,不要考虑太长远了”。这一“神回复”引起媒体广泛关注和众多网友吐槽。阆中市国土局及时作出回应,称此回复“言语不当”,并向网友公开致歉(8月11日《中国青年报》)。

政府部门官网如此回复网友的提问,确实堪称“神奇”,其字里行间透露的是一股轻佻意味,折射出一种傲慢作风。对此,阆中市国土局道歉之外还应究责,究责之外还应举一反三,以期真正吸取教训、转变工作作风。

值得注意的是,这一“神回复”之所以引起强烈反响,并不仅仅因为其轻佻和傲慢,更因为它击中了公众的一个巨大心结,那就是住宅用地续期或房产续期问题,这是更值得关注的一个“真问题”。

常言说“有恒产者有恒心”,房子就是人们最重要的“恒产”。房子私有,但房子下面土地是国有的,按照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土地住宅出让期限最高不超过70年。因此,公众急于知道商品房用地期满后如何续期,以便对“恒产”的未来有稳定的预期。要知道,房子和土地是须臾不可分离的,住宅用地续期其实关系着房产续期,决定着人们买一套房子可以住多少年。

但对于这个至关重要的问题,物权法只是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正处于修改中的土地管理法,其修正案草案也仅仅规定住宅用地“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自动续期”;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2条则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概言之,住宅用地“自动续期”的大方向是明确的,但究竟是有偿续期还是无偿续期,若是有偿续期应按何种标准收取出让金,这些问题都不明朗。正因如此,住宅用地续期问题成了房产持有者的一个共同心结。阆中市住宅土地使用期限只有40年,虽不违反“最高不超过70年”的法律规定,但无疑进一步加剧了人们的担忧,网友的提问其实代表了很多民众心头的疑问。

住宅用地续期或房产续期看上去是几十年以后的事情,但它关乎房子的未来价值,进而关乎房子现在的价值。众所周知,很多人花了几代人的钱购买住房,很多人买房是要传给子孙后代的,因此,公众有权知道现在的付出是否值得,将给后人留下价值几何的房产。房子是“恒产”,“恒产”需要恒定的政策予以保护,房产政策理应给人们一个稳定的预期。如果等到几十年后再解决住宅用地续期问题,不仅不利于人们对当下房地产市场形成理性判断,而且,到时候“临时抱佛脚”可能导致相关政策失之仓促、缜密并引起民众不满,甚至酿成社会矛盾。

住宅用地如何续期、人们买一套房子可以住多少年,这既关乎未来,也关乎当下,既关乎民众利益,也关乎社会和谐稳定,这个问题不应拖到几十年后再解决,而应尽快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下来。在某种意义上,给公众一个稳定的预期,就是为公众增添一份对于未来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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