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城镇化不是“造城运动”

评论中工网2014-04-02 11:23:28
提要:由国家发改委牵头,联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多个部委共同参与编制的《全国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规划(2011~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已完成,即将对外发布。对此,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长李佐军说,这是对于新型城镇化发展的认识出现了偏差。

由国家发改委牵头,联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多个部委共同参与编制的《全国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规划(2011~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已完成,即将对外发布。有专家称此《规划》涉及全国20多个城市群、180多个地级以上城市和1万多个城镇的建设,将拉动40万亿元的投资。

消息一出,“新型城镇化”备受关注。事实上,2012年底,包括福建、云南在内的多个省区就出台了城镇化体系建设规划方案,高调发布城镇化目标。江苏镇江更明确将“城镇化率达到65%”作为2013年工作奋斗目标。

房地产调控措施的实施,使之对经济拉动作用减小,让之前以土地财政为食的地方政府希望找到新的增长点。而当下,城镇化建设的提出有望成为拉动经济增长的新动力。据经济学家估计,城镇化水平增加1个百分点 ,消费可以增长1200亿元,城镇化将成为未来中国经济发展引擎。但随后,这也引发了一些学者对于新型城镇化或被等同于“造城运动”、或是 “小城镇房地产开发计划”的担忧。

事实上,近期房地产市场和资本市场的反应也印证了这个担忧。房价明显反弹,各大地产商瞬间布局三线城市,股市上与城镇化有关的行业和企业股价大幅上升。这意味着很多人已将新型城镇化作为发展房地产的手段,认为推进新型城镇化意味着房地产大发展的机会来了。持此观点的,其中也不乏一些长期依赖土地财政过活的地方政府。

对此,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长李佐军说,这是对于新型城镇化发展的认识出现了偏差。他表示,如果真正推进以农民市民化为内容的新型城镇化,则对房地产并非福音。要让农民进得起城,必须降低房价,要让进城农民有更多的进城经营资本,政府和开发商必须让利,提高农民在土地增值收入分配中的比重。但如果房价继续上升,城市现有居民和进城农民的购买力进一步下降,结果新型城镇化不仅没有起到扩大内需的作用,反而带来内需的下降。

相关调查显示,我国城镇化正处于由上半场向下半场转折的加速阶段。一般说来,国际规律是城镇化率达到30%~70%时属加速阶段。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城镇化水平从17.9%提高到51.27%,正处于此阶段。但政府考核、土地、户籍、城乡分割福利等相对滞后,城镇化进程中政府主导代替了市场成为推手。目前,全国各地几乎都有成片规划的工业园区、聚集区、新区,然而这往往带来区域内城乡的主要资源集中到这些区域,大量新城拔地而起,周边农村失血过多。新城到最后往往人迹罕至,而周边的农村也更加衰落。如果政府这样主导,城镇化就会成为谋取政绩的手段。

城镇化从本质上说是城市文明不断在城市生长、并不断辐射农村的过程。如果地方政府将城镇化作为一项投资计划,这固然能够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拉高当地的GDP,但实际上就业、收入、福利等涉及民生的方面并没有得到提升,这非但没有达到预期的目的,反而会让与之相适应的市场化、工业化和农业现代化效果打折。

安邦高级研究员贺军指出,城镇化更重要的是实现产业结构、就业方式等一系列的重要转变。40万亿元投资,涉及180多个地级以上城市、1万多个城镇,如此大的建设规模,如何体现集约、智能还有待商榷。只有将此作为一种战略安排而非一个投资项目,只有在长时间内推动城镇化的内涵转变,在未来若干年才能持续、稳定地发展。(赵剑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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