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专家称农民工市民化不能与土地挂钩

评论人民网-人民日报2014-04-02 11:23:37
提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过程,本质上是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过程。户籍制度改革方向是逐步突破户籍与福利合一的制度。

“市民权”不能与土地挂钩,尽快明确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权能,探索建立农民工承包地和宅基地的流转或退出机制

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一个核心问题是农民工市民化问题。党的十八大提出,加快改革户籍制度,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努力实现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如何更好实现这些目标,本报记者专访了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韩俊。

以健全公共服务制度为核心,稳步推进农民工市民化

记者:我国大量农民工融入城镇难,具体表现在哪些方面?

韩俊:2011年我国农民工总量达到2.53亿人。目前,不到4个城镇常住人口中,就有1个是非户籍的常住人口。大量进城就业、居住半年以上的农民工就被统计为“城镇常住人口”,但他们享受的公共服务水平却比较低。主要表现在:

落户难。一些地方的户籍改革对流动人口基本没有放开,或者设置的门槛较高。

住房难。大部分地区未将农民工作为住房保障对象,缺乏针对农民工特点的租金补贴和实物配租政策。

看病难。由于新农合报销限制,农民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比例不高,以及经济状况不佳等原因,大量农民工难以获得城市正规医院的医疗服务。

子女入学难。目前约20%的农民工随迁子女无法入读全日制公办中小学校,最近很多省份陆续公布了异地中考高考方案,但人口流入省份的方案“门槛”整体还是比较高。

记者:大量农民工尽管在城镇就业和居住,但还没享受到同等的公共服务,如何改变这种状况?

韩俊: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过程,本质上就是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过程。要以健全公共服务制度为核心,稳步推进农民工市民化。

强化输入地政府属地管理责任,保障农民工子女的教育权利。全面实行输入地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政策,逐步降低门槛,对长期在本地就读的,允许就地参加中考、高考。

根据常住人口配置公共服务资源,保障农民工平等享有安全、公益、便利的基本医疗服务,将农民工职业病防治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体系。

完善和整合“碎片化”的社保体系,扩大农民工社保覆盖面。实现农民工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关系全接续,制定促进农民工参保的政策措施,逐步将符合条件的农民工纳入城市低保范围。

推动农民工纳入住房保障范围,改善其居住条件。制定适合农民工特点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和使用办法,扩大农民工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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