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上楼”农民分享制度红利

评论经济参考报2014-04-02 11:23:44
提要: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并不是单纯的让农民搬出平房进楼房,而是农村组织结构、农民生产生活方式的巨大变革,而通过创新政策措施,保障农民的长远利益,让“上楼”农民分享制度红利,是河南顺利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动力源泉。

“用房产证在信用社抵押贷款8万元,把家里一层住宅改造成家庭旅馆,一个夏季就接待游客挣了4万多元。这是以前想都没敢想过的。”居住在舞钢市尹集镇张庄社区的农民王德洋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说。今年4月,河南省舞钢市的21户入住新社区的农民首批领到了房产证和土使用证。王德洋就是首批领证者之一。

记者在采访发现,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并不是单纯的让农民搬出平房进楼房,而是农村组织结构、农民生产生活方式的巨大变革,而通过创新政策措施,保障农民的长远利益,让“上楼”农民分享制度红利,是河南顺利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动力源泉。

制度保障农民享有应得红利

新型农村社区的房子可以办房产证,使“死资产”变成“活资本”,是农民最欢迎的政策之一。过去的民居因没有产权证明而只有居住功能,农民住房是真正的“不动产“死资产”,有了“双证”,房子可以买卖、流转、抵押贷款,就变成了“活资本”。目前,河南省已有近1万入住新型农村社区的农户领到了房产证。

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节省出来的土地的收益该如何分配?河南省鼓励各地探索创新这部分收益的分配使用机制,让农民得到长远收益。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文茂林介绍,按照占补平衡的要求,建新型农村社区节约出的土地,首先是复垦,按占1补1.05的比例补充耕地,其余部分,村集体或农户可以通过以地入股,或流转、租赁等方式用于二、三产业,使土地变资产,资产变资本,资本变股份,确保农民长期收益。

记者在舞钢市尹集镇张庄社区了解到,这个社区对拆旧村节约出的161亩耕地中的28亩先期进行商业开发,即获得了2000多万元的集体收益,大部分用于入住新区群众的建房补贴,另一部分租金收入作为社区物业管理费用,也用在了农民身上。

据悉,为确保农村节约出的土地规范交易,合理利用,新乡市正在筹备组建土地、矿业权交易中心,探索建立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腾退收益全部返还农民,或用于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新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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