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怎样才能公平
福建省厦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日前发布消息称,从本月起,厦门职工可提取住房公积金,为职工及其配偶双方父母和子女在厦门首次购房提供支持。
“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公积金可异地互贷”……近期,近40城市出台公积金制度新政引热议。
据了解,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于上世纪90年代初开始实施,设计试图通过“国家支持一部分、单位补贴一部分、个人合理负担一部分的住房货币化分配和住房筹资新机制”,“帮助职工解决住房难题”。
然而,这项对普通职工利好的“福利”,许多职工却选择了说“不”。记者从福建省城乡和住房建设厅了解到,到目前为止,全省近千万职工只有269万参加缴交住房公积金,其中,非公企业职工仅占三分之一。
事实上,公积金在不同行业、不同企业间,存在肥瘦不均的情况,缴存比例差距最高达100倍。高收入行业公积金缴存水平高,低收入行业缴存比例低,最终收入越高受益越大,收入越低受益越小,本来是为中低收入阶层“雪中送炭”的住房公积金,其结果变成了给高收入人群“锦上添花”。
一些效益好、福利好的单位,职工收入本来就高,而且大多已有自有住房,不存在购房难题,还能以缴纳公积金的形式避税;而真正需要购买住房的低收入阶层,因为缴费少、贷款难,难以通过公积金贷款购房。
用又用不上,取又取不出来,等到退休取出来的那天,扣除物价上涨等因素,这还算是钱吗
“一个月自己交的部分加单位交的总共不到300元,现在市区房子均价超过一万三了,靠这点钱来月供,一辈子都别想买上房。”小刘是福州市一家公立医院的合同工,在她看来住房公积金跟鸡肋没啥区别,“用又用不上,取又取不出来,等到退休取出来的那天,扣除物价上涨等因素,这还算是钱吗?”
像小刘这些抱着“就当作贡献”的大有人在,记者采访中发现,许多职工都“抱怨”自己不一定能“享受”。“工资本来就低,按这种基数交,一个月顶多几百元,对于现在的高房价,有啥用?”
对另外一部分人群来说,公积金是额外的福利。
据了解,福建省直机关科级干部的住房公积金总数1800元左右,“我们没享受过分房,每个月还有1200元左右的住房补贴。”省直机关某单位的公务员小潘告诉记者,他前几年用公积金贷款买了房,每个月还1800元,还结余1000元当成了定存,“到退休的时候取出来,也是一笔不小的钱。”
记者了解到,机关事业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相对较高,一般科员的公积金总数加上住房补贴2000元左右,而享受过分房的处级、厅级干部,每个月的公积金总数1300元左右,“单位原来分了房子,后来自己又掏钱买了一套,在限购的政策下,公积金也用不上了,等退休后把这笔钱取出来,买个车子。”省直机关某单位的一位处长认为,住房公积金是不折不扣的福利。
“以前没有限额度前,每个月近万元,现在3000多元。”驻闽央企的一位中层干部李辉也认为,住房公积金是额外的福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