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5万户违规享受保障房 谁挪用了保障房资金

评论新京报2014-07-24 09:17:09

  7月18日,国家审计署发布2013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结果。公告显示,237个项目或单位挪用安居工程财政补助、银行贷款、企业债券等专项资金78.29亿元;38个单位和部分个人通过虚报资料、重复申报等方式,套取骗取棚户区改造资金15.41亿元。

  被挪用的保障房资金,花到了哪里?审计署称,“主要用于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业园区开发、还贷出借、投资经营、弥补工作经费等非安居工程支出”。

  其中有的被用来买办公用房,有的被用于发工资、补贴,有的甚至用于招待费支出。其中,金额最高的是石家庄市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将棚户区改造的企业债券资金19.21亿元,用于支付土地整治费用、增加集团注册资本金等支出。

  审计还发现,河南新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就通过编造虚假棚户区改造规划、虚估投资额等,以城市棚户区改造名义,发行债券9亿元,其中7.77亿元实际用于旅游开发、对外出借和投资等。“土地腐败”现已成为反腐重点。今年首轮中央巡视,就在辽宁、新疆、海南、福建、山东等五省份发现了“土地腐败”隐患。审计报告显示,保障房用地也存在利用政策优惠,搞商业性开发等问题。

  审计署称,“72个项目或单位存在未办理转用审批手续占用农用地、违规获取或处置安居工程用地的问题,共涉及土地2033.34亩”。其中,蚌埠市喜迎门保障房项目,将2.1万平方米划拨土地用于酒店建设。此外,蚌埠市马场湖棚户区改造项目,还在未经土地管理部门批准的情况下,将1069.74 平方米划拨土地转让。

  审计署通报,“一些地区由于资格审核把关不严、纠错清退等基础工作薄弱,有4.75万户不符合条件家庭违规享受保障性住房实物配租(售)1.93万套、住房货币补贴5035.99万元”。这4.75万户涉及北京、黑龙江、宁夏、河南、湖南、江西、山西、安徽、云南、吉林、山东、四川、江苏、湖北、河北、重庆等近20个省区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