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郑州房产过户新政是不是比较任性

评论中原网2015-01-09 16:50:05

  “1月5日,郑州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部门、地税部门联合发布房产过户新政:凡直系亲属间过户房产的,不再由税务部门评估定价,均按合同中约定的成交价缴税,但成交价不能低于500元。”近两日关于“郑州房产过户新政”的消息在微信朋友圈里可谓铺天盖地的疯转,大有“不转不是郑州人”之势。与此新闻遥相对应的是,郑州房产过户新政出台后的1月9日,也就是办理首日,郑州办理房产过户的老百姓挤爆郑州市房管局办事大厅,现场人气火爆。

  乍一看上去,这个房产新政是一个利民政策,政府善意值得点赞。但是在仔细思考一番后,笔者又看出一些其他端倪来,在此下笔成文——我有我的看法。

  端倪一、房产过户新政合法性令人担忧

  毋庸置疑,房产交易是家庭大事,也是国家税收的一大来源,国家对此有对应相应面积的契税税率的明文规定。同时,为了防止阴阳合同,相关法律还规定,交易价格明显偏低的应该按照评估价格,现在,该房产新政置契税法、个税法、营业税法等国家法令于不顾,是否有逾越权限之嫌?

  另外,实行“随意定价”后,有关直系亲属房产过户的税收,已经变成了“鸡肋”,可以说有名无实。既然如此,何不将相关税种直接取消,而鼓励市民通过弄虚作假的方式逃税呢?显然,房管、税务部门有难言之隐,取消这些税种于法无据,他们不能执法违法,因此,该新政的合法性也就遭到了质疑。所以,在当前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任何地方政策都要在国家法律法规范围内制定政策,或者得到国家法律明确授权,地方政府无权随意制定房屋转让政策,不管是出于什么目的。

  端倪二、房产过户新政不见得对老百姓有利

  从媒体报道的角度来看,该房产新政的最大亮点莫过于节省过户税费。但是,如果是想省些税费的话,直系亲属间除了正常的交易外,还可以采用赠与的方式。“即便是房产赠与,也会涉及部分税种,目前还没有哪种不涉税的交易形式(不含继承),新政做法不见得就一定对老百姓有利。譬如,一套房子价值100万,如果按此新政的计算方法,只以500元计税,现在交的税是少了,可一旦再次变卖,就要面临惊人的个人所得税和营业税。

  端倪三、该新政对其他房产过户形式不公平

  郑州房产过户新政实施后,直系亲属之间过户房产再不必按照税务部门的评估定价交税,双方可以自由定价,不仅省去公证费,还少交契税和营业税,甚至比赠与形式过户房产还省钱。显而易见,这既不合理更不合法,不仅会造成严重的税收流失,也是对其他房产买卖者的不公平。

  端倪四、该新政有可能扩大城市贫富差距

  众所周知,目前国际上很多国家都在征收遗产税、赠与税,目的之一就是为了通过对遗产和赠与财产的调节防止贫富过分悬殊。我国虽然没有开征这两种税,但经常在讨论。郑州此政策实施之前,房产转让要交契税、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等,这些税收或多或少能起到调节贫富差距的作用,而此政策实施后这些税收调节贫富的功能等于就丧失了。

  端倪五、存在漏洞,容易投机

  免税、减税这样消息听上去总是振奋人心的。如果用公共视角来看,在这个各种税收铺天盖地的年代里,直系亲属房产过户免税绝对比“燃油税上涨”的消息讨人喜欢。可是问题是,普通老百姓真的有那么多房产需要过户吗?显然没有;一般人家往往只有少量房产,真正有需求的,恐怕还是“房多多”们,如此一来几乎零成本就将房产过户出去了,财产申报也好,不动产统一登记也好,会否都因此而洗白?国外的趋势都在增加遗产税,咱们反其道来个免税,会不会也因此给“房姐、房叔”们欲低成本转手房屋、隐匿赃款等行为提供了一个便捷渠道?如果真的如此,那么势必将加大反腐倡廉的障碍。

  除此之外,根据郑州市税务部门工作人员所说,直系亲属包括父母、子女、配偶、祖孙、兄弟姐妹。基于此,笔者想到了“假结婚”,试想,如果想买谁的房子,就和他假结婚,然后离婚。这样的房产新政,的确有漏洞可钻。最令人担忧的是,如果这种事情真的发生,动摇的不仅仅是基本的人伦,还有公众对公共政策的尊重与信赖。

  当然,郑州房产过户新政也有很多好的一面,比如该新政不仅有利于稳定税源、保证税收,而且直接关系到遏制二手房交易的政策目标能否实现;但是同时不容忽视的是,“随意定价”于法无据,长久以往恐怕也难以取信于民。

  最后,笔者建议,基于目前我国房屋交易环节税费过高,滋生了很多问题,确实需要减负,但减负的方式应该是清理不合理税费,而不是以 “变相”方式为房屋交易人减负。对于只有一两套房屋的权利人,在房屋转让时可降低税费征收标准,但对于拥有多套房产的权利人,在房屋转让时应提高税费标准,这样才能让征税既照顾到低收入者利益,同时也起到调节贫富差距的目的。

  对此政府还要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加以完善,使之走向合法、合理、公平的道路上去,既惠及普通民众,又不至于成为不法者的避风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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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州房产过户新政关键词

  ◎直系亲属

  交易双方为父母与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与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关系的,办理房产过户时需要公安部门提供具有以上关系的证明文件及户口本。

  ◎新政适用范围

  目前,房产过户新政仅在郑州市内五区即中原区、二七区、惠济区、管城区、金水区实施,其他区域将逐步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