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房企将持有的房源向市场租赁”只是一厢情愿
提示|住建部“支持房企将持有的房源向市场租赁”是一种概念营销,但是这种概念本质上是一厢情愿。
文|刘颖健
昨日下午(1月14日),住建部发布了《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其中一条明确表示,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其持有房源向社会出租。
截止2013年年底,全国外出农民工数量已超过了1.6亿。在这些人当中,选择租房居住的农民工占36.7%,且这一比例仍呈上升趋势。研究表明,农民工务工所在城市规模越大,越依靠租房方式解决居住问题。然而,随着城市居民和进城务工人员不断扩大的租房需求,现行的房屋租赁市场供应量不平衡等问题越来越凸显,亟待解决。
根据高盛高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最新研究报告,2015年1月份的第二周(1月5日—1月11日),在已公布数据的31个城市中有18个城市的房地产交易量下降,1月份前两周的周均交易量降幅为25%。相对而言,二线城市的表现领先于一线和三线城市,长三角地区的表现持续落后于其它地区;而在库存方面,截至1月11日当周,报告追踪的11个城市的总库存下降了0.5%。以过去12个月滚动销售面积计算,这11个城市的库存平均消化时间为17.4个月,库存消化周期略有下降。其中,杭州和厦门的库存持稳,上海、苏州、福州、南京、深圳、北京和广州的库存下降,青岛和东莞的库存上升。
显然,中国二三四线城市开发供大于求普遍过剩,库存太多空置率太高,而租赁市场又不足够充分。那么,该怎么消化库存呢?根据《意见》,住建部给出的药方是支持房企将持有的房源向市场租赁:“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从单一的开发销售模式向租赁并举模式转变。且鼓励有条件的房企在新建商品房项目中长期持有一部分房源,用于向市场租赁。”——希望这样能化解一些房企的压力,释放一些库存,同时有效将租赁市场上的租金降低。
中国房地产研究会副会长胡志刚对此表示,这是房地产市场未来发展的一个风向标,将改变此前房地产市场只售不租、多售少租的局面。把部分房源转化为租赁,将带动房地产市场向租售并驱方面发展。“发展租赁市场对房价也会有影响,”他认为,这将部分原本有购房需求的群体释放到了租赁市场上,对于开发商来说,会迫使其将部分房源投放至租赁市场。这有助于开发商进行创新与转型,完善运营配套服务,而且相对于开发商通过卖房进行现金回笼的做法,房屋租赁是一个稳定的现金流。
但是,这个很可能会沦为他们一厢情愿的想法。
笔者认为,如果房地产开发企业要向市场租赁得是精装修房源,不可能向租房者出租一个尚未装修的“毛坯房”;但是目前大部分中小开发商的房源还是毛坯清水房,与广大租房者的对房源的预期是不对等的。广大租房者在寻找房源的时候,不仅仅关注租金高低,一般也注重内部装修如何。根据目前的房地产下行趋势以及中小型企业资金的困难,房地产企业不应该因为住建部的号召而去投入资金装修这批房源。
此外,在《意见》中,“支持房企将其持有的存量房源投放到租赁市场,或者转成租赁型的养老地产、旅游地产等”这一句话的本质是进行概念营销,将原本难以消化的住宅库存通过这样的概念进行包装,打造成旅游地产、养老地产面向社会租赁。但是不容忽视是,用于向市场出租的房源的租赁价格并不能由开发商自行定价,而要直接和租客收入挂钩,这对现下仍将去库存作为主要任务、企图快速回笼资金的开发商来说是不利的。而且,短期来看,楼市接下来3—6个月的成交量会出现反弹,价格有可能会逐渐坚挺,甚至会有一些市场基本面良好的城市出现小幅涨价的现象。
另外,租房市场一直以来存在房源供应单一、供需结构不平衡这样的问题。在一些区域,由于中小户型出租房源太过紧俏,房东随意涨价现象普遍,承租人苦不堪言。尽管一些区域租金年年涨,但总体而言,市场整体租金水平与房屋价格之比也即“租售比”还是偏低了。“住宅租金回报少,对强调现金流的开发商而言,肯定缺少吸引力,他们宁愿等待市场好时把房子卖掉落袋为安。所以,要鼓励个人和开发商出租房屋,还需要进一步酝酿激励举措。”
不过,细想一下,仍有疑问待解。一个浮上心头的现实问题就是在政府搭建的平台上发布信息,是否需要付费?如果需要付费,这样的平台和市场已有的中介服务有何区别?再从深层次思考,承租与出租本是市场行为,政府要扮演的是“裁判员”的角色,发挥监管职能,如今是否有直接入场当“运动员”的嫌疑?过往无数例子证明,政府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对于培育健康有序发展的市场绝对是弊大于利,这些教训当铭记在心。
据了解,规范发展住房租赁市场还将有一系列配套措施出台。人们期盼,政府在制定规则的同时,不干预租赁双方的具体经济行为,莫让权利之脚踩了自由经济之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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