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暂住证是看得见的进步
暂住证,对于不少中国人来说,这三个字凝结着哀与伤。我们仍能记起“一名大学生因没有暂住证命丧收容所”、“只因没有暂住证,民工收容途中2死1伤”等新闻;我们似乎仍能看到治安联防队员的怒脸,也似乎仍能听到有人悲伤地问:“我是中国人,为何却要暂住在中国?”
如今,暂住证终于要退出历史舞台了。其实,早在十余年前就有一些城市取消了暂住证制度,比如辽宁沈阳。近年来,取消暂住证的城市越来越多。尽管如此,由国家层面宣布取消暂住证制度,仍有不容低估的历史意义,这意味着暂住证制度彻底终结,或者一个时代的结束。
取消暂住证,意味着公民迁徙不再需要办暂住证,不需要因此看相关部门的脸色,也不需要被相关部门随性查验暂住证,进而被刁难,甚至被虐待。从公民的个体角度看,更有利于守卫尊严,也更有利于抵抗来自霸道权力的任意裹挟。
取消了暂住证,也就意味着民警、协警和治安联防队员们,从此少了一种名正言顺的“权力”,也就少了一些呵斥和权力寻租的机会。
取消暂住证也是国家日益开放的见证。1954年制宪时将迁徙自由写入宪法,其后不久,国务院先后发布《关于建立经常户口登记制度的指示》、《关于防止农村人口盲目外流的指示》等一系列规章制度,限制农民进入城市。特别是1958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明确规定:“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证明,向常住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其后的历史烟云,民众的苦难际遇,已无需赘言。
应该看到,迁徙自由从宪法撤出后,1982宪法也没有再写入,公民彻底的迁徙自由尚无法理上的保障。现在,取消了暂住证,离迁徙自由近了一步。如今,公民想到哪里就能到哪里,想在哪里居住就能在哪里居住,尽管城乡之间、大小城市之间的户口变化仍有路障,但公民由农村到城市特别是公民出行,再也不需要开证明了,暂住证的废除,这是看得见的进步,也是公民能享受到的实惠。
从暂住证到居住证,虽一字之差,内涵大不同,它意味着,外来人口在“义务教育、就业、社会保险”等方面享有一定权利;也意味着,城市管理部门的理念升级了,对外来人口由单纯管理到侧重于服务。其实,叫什么名字不重要,公民享受到什么样的权利才重要。权利不是画饼,也不能打折,按照中央部署,不断扩大向居住证持有人提供公共服务和便利的范围,并提高相应标准,这也说明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仍有不短的路要走。
我梦想有一天,我的四个孩子将在一个不是以他们的肤色,而是以他们的品格优劣来评价他们的国度里生活……马丁•路德金的名篇《我有一个梦想》至今让人心潮澎湃,每个中国人也都有这样的梦想,比如实现迁徙更便利,享受的公共服务更平等,我们希望每个国民脸上都洋溢着从容,都写满尊严。于此而言,取消暂住证只是第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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