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公积金管理应给公众一份明白账
由于公积金事关广大居民的切身利益,在公布的内容、范围和清单方面,也要更加符合居民的需要,能细则细、能清则清,而不要用几个简单的数据应付了事。媒体报道,今年4月以来,我国内地30个省区市首次向社会公开其公积金信息的年度报告,还未公开的广东省也已完成年度报告的准备,最早下周披露。而在全国层面,除2009年住建部披露过一次上年度的信息之外,就再也没有公布过类似信息。
全国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已达1.1亿人,资金总额超过7.03万亿元。但对于这么一笔攸关民众利益的庞大资金,公众了解的信息却甚少。30省份首晒公积金,算是让公众看到了各省公积金的大致情况,但是这些信息公布的频率仍然太少,一些公众关切的信息,也未能看到。
这些年来,由于各地在公积金管理方面不仅信息封锁严重,而且“九龙治水”,没有形成统一的管理体系,缺乏有效的监管手段。因此,围绕公积金的各种案件也频繁发生,且有蔓延扩大之势。如吉林省通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原主任车世刚等人涉嫌违法挪用住房公积金11亿元、湖南省郴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原主任李树彪利用职务便利非法获取并占用贷款1.1亿元等。
毫无疑问,公积金在管理、使用上的不公开、不透明,已经成为舆论和公众质疑政府信息公开的又一重要方面。因为,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非常明确地指出,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都应当主动公开。公积金完全属于政府主动信息公开的范围,如果有一搭没一搭地公开,明显有悖于法律。
今年2月国家住房与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和央行三家印发的《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不仅进一步强调了公积金信息公开的重要性,也明确了信息公开的时间、范围、方式、渠道等,从而为加快公积金信息公开创造了更好的条件。绝大多数地区能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信息公开工作,也算是对信息公开的一种积极回应。
需要注意和把握的是,由于公积金事关广大居民的切身利益,在公布的内容、范围和清单方面,也要更加符合居民的需要,能细则细、能清则清,而不要用几个简单的数据应付了事。尤其是资金的使用、资金的发放、资金的投资以及增值收益的安排等,都需要有比较详细的数据和说明。如首套房贷款占全部贷款的比例、投资收益有没有用之于民、有没有违规放贷等。不仅如此,对“沉睡”资金较多、利用率较低的地区,还要说明公积金利用率低的原因,尤其要说明是否与管理部门工作效率不高有关。
从总体上讲,各地能够按照要求公开公积金信息,是值得肯定的。接下来,希望公积金的信息公开能成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一种常规动作,并根据公众的意见和要求,不断改进公开的程序和制度。只有这样,公积金管理才能置于阳光之下,给公众一份明白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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