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税要让刚需者笑投机者愁
据报道社会高度关切的房地产税立法初稿已基本形成正在内部征求意见并不断完善中。目前知悉的情况有主体税种可能由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并。有专家提议税改应注意合理制定对家庭基本需求的免税政策。众声喧哗中这部法律已渐行渐近影响远超一般法律法规。
房地产税改革的大方向已渐明晰。税收法定是重要的改革形式。之所以法定就在于法律与税收都具有严肃性、固定性不能朝令夕改。这就要求房地产税的制定要虑及各方面的利益关切具有一定的超前性、预见性。其中最关键的在于自住房免税的边界划定。
早前有不少有刚性需求的购房者对房地产税存有疑虑担心自己“被涨价”“被征税”。甚至有特大城市老城区的居民表示仅有的一套自住房在房价大幅上涨后会不会也“躺枪”?对此立法技术上要重点考量界定清楚多少面积可以免税家庭人口怎么计算“假离婚”如何评判等。
并且立法还要给出一定提前量。各地的情况千差万别平均住房面积的标准也在不断变化。这次透露出的消息是具体税率可能由地方在中央确定的区间内自行决定。此外对于可能的逃税、避税如何应对也应是重点制度安排。该征的征该免的免才是房地产税的本意才能让刚需者笑、投机者愁。
衡量房地产税成功与否的标准一看遏制投机性还住房本来属性;二看调节收入分配。因此对这一社会关切的回应立法者应充分考虑。比如家庭人口与实际负担必要的生活与教育支出哪些可以成为免税的基础而对高收入者拥有的分散各地的多套住房如何联网信息、合并纳税都很重要。
长远来看房地产调控更多要依靠市场力量、法治调节。以“限购”为代表的行政手段短期、局部可能见效快长期来看效果未必合适。特别是交易环节的税收负担以北京为例个税与营业税、契税加起来常常数十万元计令刚需购房者不堪重负。当税负从交易环节转向持有环节对“房叔”“房姐”们的杀伤力会更直接、更明显更有利于公平税负、平抑房价。
无论税收二次分配还是税收撬动的房产占有格局房地产税注定将扮演一个促进公平的角色。放在社会公平正义的天平上考察房地产税立法工作需要格外谨小慎微拿捏好技术与价值的双重取向平衡好各方利益的动态变化。从这个意义上说这次立法不单单是个法律事件更是一场汇聚民意、民智凝聚民心、民情的政治活动需要立法者勉力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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