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金入市如何选择“最优节点”

评论新京报2015-08-25 09:15:17

  养老金入市核心诉求是保值增值,所以也需要在“最优节点”入场。而摸准该节点,要审时度势,既要提高安全边界,也要将市场制度设计完善度纳入考量。

  仅仅八周,《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就完成了向社会征求意见到正式对外公布。8月23日,中国政府网公布《办法》后,迅即引发聚焦。选择周日公布并明确“即刻实施”,再加上《办法》发布后的首个交易日A股再现剧烈震荡,这引发某些臆测式解读。

  有些人认为,相比此前证金公司的入市,养老金入市需要更好的安全边际,亦即更好的入市点位,故而A股震荡就是为了养老金入市做准备。基于此,股市重挫也被视作《办法》发布对市场造成的强大负反馈。这无疑是种误读:只要具备起码的理性思维,就会发现这经不起推敲。

  实质上,《办法》即刻实施,不等于入市会一蹴而就。如同13年前社保基金入市一样,养老金正式入市需审慎而为。《办法》仅仅明确了其方向性框架,而从大框架的明确到具体操作细则的拟定,从统筹度较低的养老资金向上归集,到具体委托投资管理人公司的选择,这些均需要时间周期。在相关风险分担机制健全前,谈养老金入市时间表为时尚早。

  相比于社保基金,肩负着亿万民众养老福祉的养老金,基于其对资金安全的超高要求,正式启动真金白银式入市,也必然得选择“最优节点”,无论是操作细则还是运作流程,也需更为严谨。

  所谓“最优节点”,就包括充分的制度准备。比如在操作细则上,《办法》相比“征求意见稿”已做了部分增加和改动,以新增加的禁止内幕交易的第12条为例,它对涉嫌内幕交易的几类违法行为做了初步定性。但具体到涉嫌内幕交易的机构和个人,其违法程度不同所应承担的相应法律责任,还需明确的定量标准,这不仅要在操作细则中阐明,还有必要增补进2010年通过的《社会保险法》中。诸如此类的保障性制度,理应尽快建立。

  “最优节点”,也内蕴了较优点位考量,但其立足点不应是救市或托市。有些市场人士认为,在A股市场跌至一个较为安全的点位时,养老金将会重仓杀入市场,这有利于养老金投资安全,也有利于股市维稳效果。但得看到,养老金入市的核心诉求是保值增值,什么是好点位也该着眼于此,养老金入市可能引发市场周期性上涨,这只是其“果”而非“因”。

  “最优节点”,还对应着稳妥节奏。养老金入市只可能是渐进式,而不可能是激进式。亦即是说,即使市场重挫提供了一个更好的安全边际,养老金入市在明确的入市资金上限下,也将会是优选标的、渐进进入,而不能是急切重仓介入。事实上,当前A股市场杠杆风险已除,也不需要养老金急切冲锋。

  与任何市场化机构相同,养老金入市也要追求“在商言商”式的市场化投资回报,所以确实需要在“最优节点”入场。这个节点,发轫于安全稳健的内在要求,也需要审时度势,既要提高安全边界,将更专业的投资队伍、可靠的资产组合纳入细则拟定和流程完善的考量范畴,也要着眼于市场局势,入市本就着一“市”字,故良性市场格局与完善的市场制度设计,也是“最优节点”题中之义。也只有摸准该节点并顺势而为,养老金入市,才能对接社会期许,更充分地发挥其效益。□杨国英(学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