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治规范万科股权之争

评论经济参考报2016-07-05 09:58:35

  6月29日王石发微信:“为了万科股东(尤其中小股东),万科业主,万科员工,万科合作伙伴,社会和谐安定,万科的健康发展,如何妥善解决万科股权冲突?在市场和规则原则下,各方妥协是必要的。妥协需要胸怀、智慧和勇气。”

  现在万科股权之争的影响范围已经不限于万科有关各方,而是已经成为影响中国股市发展方向的标志性事件。所以,万科股权之争不仅关系到万科管理团队、华润和宝能等三方,更对中国股市法治建设具有标杆性意义。

  万科股权之争的结局对中国股市发展方向的影响只有两种:或者推动中国股市的法治建设和健康发展,或者将中国股市推向混乱和失控。

  万科股权之争必须解决以下问题,才能终结。

  第一,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是现代企业管理制度,也是万科管理团队为全体股东创造投资收益的基础。中国上市公司是否应该坚持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如何以法律和法规来规范和坚持这一现代企业管理制度?

  第二,国有企业从竞争性行业退出是早已规定的原则。上市二十年以来,万科、格力电器等公司市值已经有几百倍的增值。央企应该持有这些上市公司的股份,保证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而不是干预这些上市公司的经营。在万宝股权之争发生前,华润就是遵循了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原则。万科奇迹除了王石郁亮管理团队的努力外,作为前第一大股东,华润的“积极放手”也是创造万科奇迹的重要因素。

  国资委应该鼓励央企作为财务投资者,持有优质上市公司的股票,抛出劣质上市公司的股票,在任何情况下,央企不干预上市公司的经营。

  第三,在今年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新闻中心举行的银证保三会发布会上,保监会主席项俊波表示:“因为险资是长线资金,包括举牌在内的投资行为,对股票市场的稳定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支持作用。从目前情况看,国内险资在资本市场对上市公司的举牌行为总体风险可控。”

  险资的资金来自保户。险资购买股票是作为财务投资还是战略投资?宝能举牌万科后,要求罢免全体董事,这种行为已经引起国内外哗然,已经重创万科。

  以万科股权之争为契机,金融监管部门必须制定法规,严格规范险资购买股票的资金来源,严格规范险资举牌上市公司的行为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