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三类房改房六月底前可办证

热点郑州日报2014-03-21 10:26:49
提要:昨日,市房管局发布《关于加快办理房改房屋产权问题的通告》,我市将加快解决房改办证历史遗留问题,凡符合条件的产权单位可于6月30日前申请办理。

昨日,市房管局发布《关于加快办理房改房屋产权问题的通告》,我市将加快解决房改办证历史遗留问题,凡符合条件的产权单位可于6月30日前申请办理。

针对有关房改办证历史遗留问题,《通告》指出,三类房改房需尽快办理房产证:凡国有土地来源清楚、房屋权属无争议的单位自管公有住房,单位已办理公有房屋所有权证,因单位挪用售房款或者未按规定将售房款缴存至指定账户及单位经办人员不重视等情况,导致至今未给购房职工个人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职工在《中共郑州市委、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住宅出售试点工作的通知》下发之日起至《郑州市人民政府批转市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对城镇新建住房实行新房新办法的方案〉的通知》下发之日止,即自1983年4月5日至1989年10月13日,经批准购买公有住房获得房屋所有权证,需老证换新证的;职工按相关规定,经批准购买公有住房获得部分产权,需将有限产权变更为完全产权的。

“这是我市加大公有住房出售办证力度,切实解决房改房历史遗留问题,维护广大职工合法权益的一项举措。”据市房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符合条件的产权单位应于6月30日前持相关材料到房管局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咨询电话为67889702、67889722。(记者 赵文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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