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房导则:得房率需65%以上
昨日,记者从市房管局获悉,为引导规范保障房建设,我市规划、建设、房管三部门联合印发《郑州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导则(试行)》和《郑州市公共租赁住房设计导则(试行)》(以下均简称《导则》)。
《导则》对保障性住房建设选址与规划,建筑设计与标准、装饰装修与设施设备、户外小区环境、施工和验收等工作进行了规范,同时要求,各有关单位、各有关企 业应在设计和建设保障性住房时,结合自身特点,突出以人为本,按照“规划科学、配套健全、环境优良、工程优质”的原则,注重规划、设计的深度,倡导精细化 设计,建设适应中低收入家庭生活居住水平的安全、适用、经济、美观、资源节约与环境友好的宜居小区。
《导则》鼓励在道路通达、公交便捷的城市新区、产业集聚区、经济开发区建设以公共租赁住房为主、配套设施完善的大型保障性住房复合社区。对保障性住房建设提出了低碳、环保、可持续的理念,要求积极推广先进成熟、经济适用、安全可靠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
为提高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品质,《导则》有针对性地加了部分限值条款,如:提出住宅使用率控制指标,以合理减少公摊面积,得房率须在65%以上;为避免户型 朝向不合理问题,规定南北向和东西向户型数量的设置比例为7∶3;为避免每单元单层住户过多,要求每单元单层户数不能超过10户;对电梯数量的设置明确提 出了配置标准。
河南省房地产业商会常务副会长赵进京认为,该《导则》是我市保障性住房规划、设计和建设的重要标准,是编制、评估和审批保障性住房项目的重要依据,是对建设项目全过程监管的尺度,是我市保障房建设史上里程碑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