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公租房申请门槛降低 跨区域居民亦可申请
郑州市公租房申请持续火爆中,但市民和外来务工人员在申请过程中,也遇到了各种各样的问题。昨日,二七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总结了一些常见问题的注意事项,希望能对市民申请公租房有所帮助。
7月1日起,郑州市推行廉租房、公租房、经适房“三房合一”新政策,大幅降低了公租房的申请门槛,近百万人纳入郑州公租房的保障范围。新申请标准实施后,尽管还没有统计具体数据,但各区房管部门反馈的报名情况很火爆。
中低偏下收入家庭申请公租房时,很多因为享受过住房保障政策被排除在外。需要注意的是,申请家庭如果已经享受过政策性住房,包括房改房、经适房、货币化补贴、公房出售等,均不在公租房保障范围之内。
来郑务工人员申请公租房的主要问题是提供的材料不全或有误。按照规定,申请公租房时,如果不能提供连续1年以上的居住证明,由公安居住证管理部门出具证明予以确认。提供的劳动合同应当具备社会保险条款,以及人社部门规范的合同文本要求,签订规范的劳动合同需缴纳社会保险金,否则月收入即便在2280元以下,也无法享受到住房补贴。
此外,申请人员户籍或居住证在一个行政区,想到另一个行政区申请公租房时,需提供就业单位工商营业执照或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盖单位章,以单位注册地为准。
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有关负责人提醒,户口存放在人才交流中心的人员申请公租房,以户口存放时间为依据分别提供了不同的申请渠道。其中,户口在人才交流中心5年以上的毕业生,可向人才交流中心提出申请;5年以下的毕业生,直接到区房管局提出申请。(王献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