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将结束无公积金贷款的历史 最高可贷90万
深圳将结束没有公积金贷款的历史。《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贷款规定》)经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将于9月28日起实施。届时,公积金缴存市民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昨日,深圳市公积金中心召开贷款政策新闻发布会,余额倍数调整为12倍,货款最高额调到90万元。同时还明确,公积金贷款首付最低两成。
倍数和额度将会动态调整
昨日公积金中心介绍,在《贷款规定》征求意见修改的过程中,考虑到贷款上线初期,职工账户余额较少以及深圳市房价等多方面因素,从贷款上线初期总体可贷资金较为充足的实际出发,《贷款规定》中的账户余额的倍数从10倍提高至12倍,公积金贷款最高可贷额度从80万元提高至90万元(申请人个人申请的,最高可贷额度50万元维持不变)。
需要注意的是,按照《贷款规定》第29条规定,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倍数,可根据情况适时调整,也就是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倍数,将会动态调整。
贷款首付款不得低于20%
根据《贷款规定》,确定适用国家有关规定的原则。例如,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
按照相关规定,对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停止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值得指出的是,最低首付两成只限于纯公积金贷款。对于既有公积金贷款,又有商业贷款的组合贷款方式,商业贷款部分将按照商业贷款的首付比例进行操作。
非深户籍职工也可申请
昨日,公积金中心官员介绍,该中心专门为公积金贷款制作了格式合同。具体为在各家银行商业贷款合同的基础上,增加了部分公积金贷款的合同条款,形成固定格式合同。
在还款方式上,和大多数商业贷款一样,分为等额法和递减法。
此外,关于部分非深户籍职工能否申请公积金贷款的疑问,公积金中心在《贷款规定》第五条作出了明确,规定深户籍和非深户籍职工均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
据介绍,目前,在深圳公积金缴存中非深户籍占比已经超过80%,即约400万户。
父母公积金可为子女还款
父母没有作为子女公积金贷款共同申请人的,可成为子女公积金贷款的共同还款人,使用自己公积金账户余额为子女提前偿还公积金贷款。
公积金中心介绍,深圳住房公积金制度由于实施较晚,考虑到一些职工自身购房需求已不强烈,他们更多考虑的是支持子女解决住房问题,为此,《贷款规定》明确,如果父母没有作为子女公积金贷款共同申请人,但父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可以申请成为共同还款人,扣减其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的余额用于提前偿还子女的公积金贷款或公积金组合贷款中的公积金贷款部分。
